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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粪污处理有“良方”

时间:2016-04-2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宣苏哲 - 小 + 大

  去年11月底,农业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要求水网地区提高规模养殖比重、粪便处理设施配套比例和生猪粪便综合利用率。意见一出,各地纷纷部署工作,推进生猪养殖绿色发展。浙江省龙游县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作为生猪大县,龙游县饲养量最多时曾达200多万头。”龙游县畜牧局局长林海虎介绍当地养殖业概况时自豪地说,“想要治理好养殖粪污,只靠‘拆’是不可取的。”林海虎认为,在规划到位的情况下,拆除小、散、乱的养殖场是必须的,大型养殖场如不符条件也需要迁址,但关键还在废弃物的处理。
  “猪场废弃物主要有三类:猪粪、尿液和病死猪,我们都进行了针对性的处理。猪粪统一用储粪车收集,然后进行沼气发电,沼渣制作成有机肥,沼液和尿液运到田间的沼液池消化分解,这样就解决了猪粪和尿液的污染问题。”林海虎说,“最开始县里还给储粪车发放补贴,后来慢慢开始赢利,补贴也就取消了。”
  “一般情况下,存栏100万头生猪的县,一年病死猪至少有10万头。对病死猪我们采取‘企业化运作’的方式来处理。”林海虎表示,病死猪处理的立足点是确保养殖户得实惠,原先养殖保险是按体重划分,10公斤以下的不能参保,现在龙游县已经实行了大小猪全覆盖,1头母猪可以保20头仔猪的制度。“原先,一些养殖户会造假骗保,一头死猪保险两三次,保险公司很难办。现在保险是按猪体长理赔,从耳根到尾根测量猪体长,很难造假。同时,处理病死猪时县里会派人监督。这样一来,养殖户参保的积极性高了,保险公司也愿意为养殖户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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