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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影响我国养禽业的致病因素及其防制

时间:2014-09-1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一、影响养禽业发展的致病因素
  1、养禽场选址不合理
  农村的一些养禽场在建设之初,并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调研,多建在道路两旁,由于道路上的人流、车流、物流多,噪声大,既影响了动物的健康和生长发育,也极易引起疫病传播;有些养禽小区为了农户饲养管理方便,建的离村庄非常近,且与村庄农户没有隔离措施,易引起疾病的传播。
  2、养禽审批环节不够严格
  养禽场建设前的养殖备案环节对防疫条件的审核把关不严,防疫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滞后,导致养殖中对疾病防控、无害化处理能力低。对一个地区养殖场的规划、养殖品种、养殖规模、标准化生产以及与其相关的禽类服务公司、禽类产品深加工公司、动物诊疗中心等缺乏相应的管理规定;或者,有些地方虽然根据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制订了管理规程和制度,但在实践过程中,执行的不够好,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导致了一个地区肉鸡、蛋鸡、种鸡、鸭鹅、鸽子等混养现象普遍。
  3、无害化处理环节薄弱或缺失
  农村一些养禽场根本没有粪污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观念几乎为零,养禽产生的粪便污水垃圾和病死禽等有可能引起疾病传染的因素没有进行相关的无害化处理。家禽粪便随意堆放在圈舍周围,极易造成疫病传播和蔓延。禽类在养殖过程中缺乏消毒理念;禽类及其产品在产地出栏、交易等过程中无有效的消毒和检疫。
  4、养殖水平较低
  料肉比和料蛋比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依赖疫苗忽视净化的现象日益严重;禽类成活率较低、死淘率较高;在饲养过程中使用抗生素量大频繁,肉鸡饲养到中后期一般需要药物支撑。小区内的许多养禽户根本没有经过饲养管理技术培训,仍然采用粗放式养殖方式。中、小型养禽场占我国养禽业的80%以上,其集约化程度、管理水平、疾病防控能力、新技术运用能力都比较低。小区内饲养户数多,饲养高度密集化,环境污染严重,缺乏统一规划和配套管理措施,养殖户各自为政,这些极易造成动物疫病的交叉感染,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养殖人员多、不固定,很多家庭是根据自家的情况,随时决定哪个人去管理禽舍,造成人员频繁流动,增加了疫病进入禽场的机会,特别是增加了人畜共患病流行的机会。
  5、老病未除,新病出现
  现阶段,疾病依然是制约着养禽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一些老疾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且越来越严重,如新城疫等疾病;而原先没有的疾病也相继出现,如传染性贫血、J-型白血病等。另外如细菌性疾病、寄生虫类疾病、营养性疾病、管理类疾病等发病率也较高。
  6、滥用、随意用药现象普遍
  养禽小区中大多没有配备兽医,养禽户用药随意性很大,有的甚至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及添加剂,导致禽类机体产生耐药性,禽类产品药残超标,影响了养禽业的持续发展。
  二、防制措施
  1、严格审批手续、严把防疫条件审核
  养禽场(小区)选址要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养殖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建在远离人口密集区、水源和公路的地方。一般来说,距离这些地方至少在500米以上,且场舍要与外界有隔离沟或墙等隔离设施。严格养禽场的养殖备案登记制度,严格防疫条件的审核和把关,对从业人员的资历和信誉度、资金状况、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标准化程度、养殖相关的配套设施特别是粪便、污水污物、死淘处理等设施进行核查、审批和评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养禽项目要坚决予以停止,宁缺毋滥。
  2、健全与畜牧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涉及养禽场、活禽交易运输、禽类屠宰加工、动物诊疗规范、禽产品交易等活动的管理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并且要大力宣传、严格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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