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浙江农村改革与发展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二、种粮大户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调查汇总,现在种粮大户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呼声主要是“五个缺”: 一是缺地。调查的13个种粮大户的流转农田都没有超过6年的流转期,其中:没有明确的流转年限的31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8%;流转3年的1586亩,占34.8%;流转5年的2365亩,占51.8%;流转6年的299亩,占6.6%。从流转的途径看,通过所在镇、村的中介服务而流转成的1830亩,占总面积的40.1%;其余都是种粮大户自己做工作流转而成。从约定形式看,口头约定的流转面积有312亩,占6.8%。总体来讲,流转年限短、合同约定不规范、流转稳定性差等问题是普遍现象,使得种粮大户难以获得相对稳定、连片集中的理想租地规模。 二是缺人。目前的种粮大户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式生产。户主年龄偏大,平均年龄52.5岁,其中40周岁以下2人,40-60周岁的7人,60周岁以上的4人。文化程度偏低,大专1人、高中3人、初中6人、小学3人。尽管有长期和临时的雇工,但很少有外来的技术人员特别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大户们没有条件雇用他们,大学生们也难以留在农民家中就业创业。因此,年龄偏大、谁来接班,技术人员“人难进”、“人难留”等人的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种粮大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三是缺钱。目前的种粮大户都有“贷款难”的问题,尽管农村信用社为大户们提供了上门服务,给予了一定的授信额度,但在具体办理贷款时,还是和其它贷款一样,必须要有抵押或者担保。按照目前种粮大户以农机具为主的固定资产和农村自居房产,不可能满足贷款的需要。贷款问题不解决,只凭自己的家庭资产积累,种粮大户不可能有较快的发展。 四是缺服务。企业化的生产必须要有社会分工和配套服务,一个家庭要经营几百亩甚至上千亩的农田,什么都靠自身是不可能维持的,必须要有农技、农机、植保、农经等配套的社会化服务,种粮大户的经营层次越高,对社会配套服务的要求就越高。目前的种粮大户普遍存在着农业社会化服务这一“短板”的制约。 五是缺保障。现在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但赔付的比例低、标准低,赔付的钱太少,自然灾害仍然是种粮大户的一块“心病”。针对粮食这一特殊商品和国家重要的战略物资,为种粮大户建立起与其社会价值相匹配的农业保险制度,甚至为种粮大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已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成部分,需要予以破题。 三、正确引领种粮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发展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类型,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都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较多地转移到二三产业,较多的土地流转成为可能的情况下涌现出来的,他们走的都是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之路,都是在不改变现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期下对家庭经营机制的补充和完善,都是撬动农村深化改革的新支点,成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支撑农产品国家安全、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新生力量。当然,家庭农场与种粮大户是有原则区别的,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以农业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国内外的基本经验,家庭农场应该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以家庭为经营主体,家庭及其成员以农业的生产和经营为职业,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 二是以法人的形式存在,它的产权关系清晰,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运行,以追求经营收益的最大化为目标。 三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具有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按照目前的机械化水平,粮食类的家庭农场可以生产经营至少300亩~500亩、适宜在500亩~1000亩的土地规模。 四是商品化程度比较高,生产的农产品特征比较明显,具有独立进入市场、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 针对目前的现状,家庭农场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从农业的功能角度看,它既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又能促进农业的市场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的转变。 从农业的盈利角度看,它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农产品市场贡献率、投资回报率和抵御自然、市场风险的能力。 从农业的安全角度看,它既可以充分发挥家庭的主体积极性,让农户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最大限度地增加收入,又可以有效地防范土地规模经营后可能产生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确保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发展。 从农产品的质量看,它更注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更易于政府的质量监管。 因此,与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较,家庭农场既有它共性的一面,也有它特色的一面,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新体制下,家庭农场更有它独特的生命力,正确引领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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