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10 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的建设。广泛开展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引导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大力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高生猪标准化生产水平。采用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饲喂环保型饲料和绿色饲料添加剂,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要有采食、饮水,休息和运动的空间,可以自由运动。让猪只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卫生、住得快乐,住得舒服。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从源头上控制猪产品的质量安全。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生猪产业循环模式,加大猪排泄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力度,实现农业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消毒程序和疫病综合防控程序,实施统一的防疫管理,以提高猪只自身的健康水平和抗病能力,这样就能有效控制猪病的发生。在着力提高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程度的同时,加快养猪生产向技术集约型、资源高效利用型、生态环保型方向转变,逐步建成现代养猪生产体系。 2.11 强化制度管理 养猪场要有办公场所、诊疗场所、隔离场所、各功能区须具备完整的隔离条件。有必需的仪器设备,有执业兽医、有监管兽医、有管理人员、有饲养人员、有管理制度(包括免疫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标识制度、疫病监测制度、隔离制度、养殖档案等)。猪场执业兽医必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并经当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人员。 2.12 加强免疫监测 免疫监测是主要的防疫措施,也是猪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猪场执业兽医应在加强血清学监测,特别是免疫效果监测的同时,提高病原学监测的能力,提高监测对象范围和监测频率。猪场执业兽医应根据免疫监测结果来指导免疫接种,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应选购经农业部GMP认证的疫苗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合格疫苗(选用疫苗毒株与本地毒株相同的优质疫苗),采用可靠的免疫接种方法,给猪只进行相关疫苗的免疫接种,猪只经免疫接种后能产生免疫保护力,能抵御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是人们长期以来对付动物传染病的有效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效果,猪场业主应高度重视免疫监测和免疫接种工作。 2.13 加强科技培训 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猪场员工进行生猪养殖技术、生猪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养猪场员工的科技意识,科学养猪水平、疫病防治水平和防范能力。 2.14 建立完整养殖档案 养猪场应有生猪养殖过程的记录,包括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猪只销售记录等。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以利于建立起生产销售的规范化管理和追溯制度。 2.15 实施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 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规模养猪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确认合格者,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业主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从事生猪饲养和经营活动。此外,还要督促已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猪场,建立健全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工作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没有办理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养猪场,要严格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 3 结语 在生猪规模养殖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当前生猪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站在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规范生猪养殖场生产、管理行为,发展生态养猪、规模养猪、标准养猪,加快养猪生产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绿色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效统一,从而达到发展标准养猪,提升产业优势、增加养殖效益、提高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养猪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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