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疫病防控 > 基础兽医 > 文章

加大防控和消灭生猪口蹄疫力度的建议

时间:2013-05-07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生猪口蹄疫是我国法定一类动物重大疫病,也是国际上甲类人畜共患传染病。但并非不治之症,因为国际上有许多国家都先后消灭了该病。该病一直是困扰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一大顽症,直截导致我国猪肉几十年来不能外销,影响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而且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增收。生猪口蹄疫何以在我国漫延和存在40多年,其主要原因受人为因素最为直接。加大防控和消灭生猪口蹄疫力度,关系到菜篮子安全,受到社会关注。
    近5年来,通过深入苏北地区部分农村的实地调研,生猪口蹄疫情年复一年季节性发生和流行,几乎从未中断过,广大农民养殖户深受其害。江苏作为生猪养殖大省,年生猪出栏量一直在3000万头以上,江苏在全国是经济大省也是科技强省,应该在全国率先消灭生猪口蹄疫。
    一、疫病现状
    1.每年10月中下旬是发生生猪口蹄疫疫情集中爆发期,有的乡镇出现连片村庄的区域性流行。尤其是近5年来,该病疫情年年发生,越演越烈。
    2.自2011年起,该病疫情在临床症状和危害程度上与往年有很大不同。即在同一猪场不同猪舍中发病情况不一样,凡口蹄部位起水泡的病猪一般不发生死亡(幼仔猪除外),凡不起水泡而后肢出现破溃而卧地不起的病猪则死亡率很高;尤其是架子猪和大猪,病死率可达20%以上。一些地方的养猪户吓得将100多斤的育肥猪整圈(含病猪和同群猪)低价卖给小刀手宰杀。据分析和综合当地兽医人员的诊断意见,2012年的口蹄疫可能不是一种毒型,也可能是以往的病原毒株发生了变异。
    3.由于该病在农村中由来已久(自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以来),老百姓对其已司空见惯,了解其特性知道该病一般不会致使猪死亡,因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加之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对患此病的病猪扑杀给予补偿资金,因而许多地区的业务主管部门也顺水推舟佯装不知,大多持隐情不报和不闻不问的态度;也大多不采取扑灭疫情措施,以致疫情每年由北向南、或由东南向西北蔓延,每年疫情可长达4-5个月之久。
    4.近年来,据猪e网了解到临床上发现在该病流行地区,该病常与蓝耳病或病毒性腹泻混合感染,从而使病情变得复杂和死亡率增大。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养殖户的增产增收。
    二、该病长期存在的原因
    1.防疫密度低,许多地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解体或不健全,无人搞防疫;农民不会防疫或是不知道防疫程序,劳而无功。
    2.疫苗质量不高,国内多家生产该病疫苗,质量参差不齐;或是毒株变异,疫苗研制跟不上变异速度,老疫苗对付不了新毒株。
    3.疫情隐瞒不报现象普遍,疫情年年发生,老百姓司空见惯,动检部门隐瞒疫情不报或地方政府不让报等多年来已见怪不怪。因为按规定病畜和同群畜全部扑杀深埋,在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赔偿不起。
    4.有法不依现象普遍,该病病变部位多限于口蹄,而胴体部分多与好猪无大差异,个体屠宰户收宰病猪大发横财,病死猪得不到无害化处理,出售和收宰病死猪者众多,所谓法不治众,使其逍遥法外。

上一篇:我国科学家禽流感病毒研究取得重要成果

下一篇:母猪乏情的饲料原因及对策分析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