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中允许使用的兽药种类及其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的肉牛饲养过程的生产、管理和认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126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27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T 5128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管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19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兽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1999]2号) 兽药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发[1999]16号)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兽药 veterinary drug 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并规定作用、用途、用法、用量的物质(含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血清、疫苗、诊断液等生物制品;兽用的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 3.1.1 抗寄生虫药 antiparasitic drug 能够杀灭或驱除动物体内、体外寄生虫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1.2 抗菌药 antibacterial drug 能够抑制或杀灭病原菌的药物,其中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其制剂。 3.1.3 饲料药物添加剂 medicated feed additive 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3.1.4 疫菌 vaccine 由特定细菌、病毒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 3.1.5 消毒防腐剂 disinfectant and preservative 用于抑制或杀灭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防止疾病发生或传染的药物。 3.2 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 食品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他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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