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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

时间:2010-06-1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4)严禁搭乘与试卷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搭载与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5)火车运送试卷的,应当乘坐软卧,独立包厢,两人以上押运;
(6)押运过程中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随时向考区、考点办公室报告运送途中情况;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同级兽医主管部门、公安和保密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7)原则上不得航空运送。紧急、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航空运送的,考区办公室应当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到两人以上随身押运,不得托运。
(8)试卷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国家和执业兽医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身体健康,胜任工作;无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
十一、试卷交接
试卷运抵目的地后,运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由双方派员对试卷袋数量、密封情况清点查验无误后,履行交接登记手续。试卷接收单位在交接过程现场除机要员外不得少于两人。机要员应对每次试卷交接实行全程监督。
(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考区通过国家邮政机要运送试卷的,试卷交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区接收试卷。试卷通过邮政机要局送达省(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局(委员会)机要收发室,由省(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局(委员会)机要员负责清点和验收,确认数量无误、包装完好无损后,双方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正式签收。交接登记内容至少应包括运送(接收)单位名称、运送(接收)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和包装密封情况等。省(市、区)畜牧兽医(农业)局(委员会)机要员签收后,及时通知考区的试卷接收人领取。领取时,双方同样要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考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接收试卷全程的保密安全工作。
2.试卷袋清点分装。考区办公室负责人和试卷接收人负责将试卷押送至试卷保管室保存。机要员对整个分装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考区办公室负责人和试卷接收人在试卷保管室要对试卷袋进行清点,按考点试卷用量进行分装,并按保密要求封装。考区清点试卷袋无误后,必须立即将试卷接收单传真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考点接收试卷。考点接收试卷人员安排及要求同考区。考点接收后,在试卷保管室打开包装清点试卷袋,清点无误再包装封存。考点接收试卷并清点试卷袋数量无误后,必须立即将试卷接收单传真至考区办公室。考试时,在考场的封卷室才能拆开包装进行分发。
(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考区通过直接押运运送试卷的,试卷交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试卷运送单位将运送人、联系方式、出发日期、预计抵达时间等信息传真至接收单位,并将试卷直接送达接收单位指定的试卷保管室。试卷接收单位负责人、接收人和机要员一同前往接收。双方在试卷保管室对试卷袋进行清点,确认数量无误后,双方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正式移交。考区、考点接收试卷后,必须立即将试卷接收单分别传真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考区办公室。
2.试卷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应与运送前确定的人员名单一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需临时更换的,应得到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更换,并在交接时出具同意变更的正式文件。
3.交接过程发现异常情况,交接双方应立即向本单位及上级单位汇报。根据上级单位指示精神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试卷保管
(一)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应当各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工作。
(二)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在接收试卷后至每场考试开考前,应当将试卷统一存放在事先确定的保密场所。
1.委托保管。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租用试卷保管室存放试卷(答题卡)的,试卷保管室必须经过同级保密部门验收合格。试卷保管室尽可能租用教委招生办、医学考试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的试卷保管室。除签订租用协议,双方还须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提取试卷的人员。
2.自行保管。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如自建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考试试卷的,其建设标准须满足保密要求,经同级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将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试卷保密室应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是钢混或砖混结构,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存放试卷的铁柜钥匙由机要员掌管,试卷保密室钥匙实行双锁管理,分别由考区办公室或考点办公室负责人、试卷接收人掌管。试卷保管室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除机要员、试卷交接人员和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试卷保密室。进入试卷保密室须有详细的记录。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和机要员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试卷保密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健全,并张贴于值班室墙上。
(三)考点办公室在开考前保管试卷不得超过两天。交通极不方便的边远地区,试卷保管时间必须超过两天以上的,应当由考区办公室批准。
(四)试卷保管期间,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试卷安全保密情况。
(五)试卷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损毁等失、泄密事件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六)漏损试卷包装处理。对漏封、破损的试卷袋,考点办公室试卷保密负责人须立即报告考区办公室负责人,经批准后,指定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考区办公室要将漏损试卷包装原因及处理情况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十三、考务用品
(一)考区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考务用品
1.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人员(不含监考员)工作证件(胸牌卡);
2. 试卷和答题卡交接单(考区及考点保密室、封卷室用);
3. 试卷保密室值班记录表;
4. 试卷保密室监督检查记录本;
5. 考场布置工作检查验收确认表;
6. 监考员领用物品清单(贴于监考员档案袋);
7. 考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8. 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记录统计表;
9.考点考试值班记录表;
10.考点试卷销毁记录表;
11.监督员监督记录表;
12.巡考员巡考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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