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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规则

时间:2010-06-1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三、年度考试信息发布
(一)每年考试开始前3个月,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当年度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
(二)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年度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向考区办公室下发考务通知;考区办公室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和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要求,向各考点和县级畜牧兽医部门下发通知,部署考试工作。
(三)考区办公室应当在当地报纸、电视台、网络、杂志等主流媒体向辖区内有关单位和考生发布考试信息,将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和有关要求等信息通告辖区内考生。
四、考务工作培训
(一)培训组织。组织报名前,各级考务机构应当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考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前,考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设置考场的考点开展考试实施模拟演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考点办公室负责组织监考员培训。
(二)培训内容。《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等。
(三)培训要求。各级考务工作人员应当熟知《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的内容和要求,能熟练使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四)培训教材的编制与发放。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各考区办公室,由考区办公室印发各考点办公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编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五、考生报名受理
(一)报名准备工作
考区办公室、考点办公室应当熟练掌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准备系统运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条件,保证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正常使用。各考点要录入报名确认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以及下属县级主管部门的详细地址与联系人。
考区办公室从财政部门领取财政票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印章。
(二)考生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或者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完成后,在网上报名期间可登录考生自助平台查询修改其报名信息。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三)考点办公室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
1.考生到本人选定的考点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或工程师(水产养殖)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0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校证明1式2份;
2. 报名确认环节也是报名资格初审环节。报名确认程序如下: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考点办公室经办人应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信息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报名条件的,收取报名费(现金支付)或者缴费凭据复印件(汇款支付),退还考生有关证明原件。
(2)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本人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2份,签字确认。第一次打印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由考生留存。
(3)根据初审结果,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考生初审结果选项,完成报名确认和初审工作。
3. 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全部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考点办公室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汇总表各1份(加盖公章)和报名费报送至考区办公室,1份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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