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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母猪用药禁忌

时间:2010-06-01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孕妇用药要考虑是否致畸、致癌、致突变,猪相对就省事多了,只用考虑“流产”就可以了。配种45天之内,为胚胎着床期,此时易引发流产,所以要特别注意这45天的用药禁忌。以下是本人从临床实践及理论书籍中总结出的孕畜禁用药物:   
  1、利尿药物由于利尿药物会引起子宫脱水,会导致胚胎脱离,所以速尿(呋塞米)在动物妊娠早期(45天以内)是禁用的。降压药,如利血平,胎盘穿透力极强,易导致流产,孕畜禁用。
  2、解热镇痛药:解热镇痛药在兽医界是必备的。但保泰松(布他酮)毒性最大,易造成胃肠道反应,肝肾损害,水钠潴留,易造成流产,故禁用。其次,水杨酸钠、阿司匹林具有抗凝血作用,易促发流产,故孕畜禁用。其他解热药物可以按量应用,不易随意加大用量。   
  3、抗生素类药:如链霉素,对胎儿毒性大,易导致弱仔,尽量避免使用。替米考星注射液,胎盘穿透力极强,易导致流产,孕畜禁用。   
  4、激素类药:如丙酸睾丸素、已烯雌酚、前列腺素(PG)、地塞米松、极易导致流产,孕畜禁用。氢化可的松可以酌情使用。   
  5、拟胆碱药:如氨甲酰胆碱、毛果芸香碱、敌百虫等,易导致子宫平滑肌兴奋性增强,孕畜禁用。  
  6、子宫收缩药:如催产素、垂体后叶素等。   
  7、某些中药:红花、当归等,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易引起流产、早产。 大黄、芒硝、巴豆、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导致流产、早产。此外,破血药,泻下药,攻下逐水药,通窍走窜药,虽临床上不常用,但也不宜使用。   
  整体来说,动物医疗的禁忌相对于人来说,要简要得多。比如说,孕妇服用四环素类,可以导致新生儿牙齿发黄畸形齿,可是对于猪可以不去考虑。即使是致畸药物,也无所谓。另一方面,动物医疗面对的情况,又比人复杂的多,有些流产是药物造成的,有些是疫病造成的。所以首先要明确孕畜用药禁忌,才能明确责任,做到心中有数,对于疫病也是有诊断意义的。比如说,母猪发烧了,你一打针,她流产了,如果不是针的问题,就可以考虑繁殖障碍病了,你说是吗?在下面,很多养殖户,对于孕猪得病,忧心如焚,只怕用药出闪失,其实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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