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加强官方兽医管理与培训 细化落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对具备检疫出证资格的官方兽医要加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培训,同时要加强考核,强化警示教育,探索建立官方兽医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开展检疫出证资格年审,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职业道德不达标、违法违规操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处理,必要时取消任命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力争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的官方兽医队伍。 3.2.3 提高动物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争取将动物检疫经费纳入财政专项列支,保障官方兽医培训管理、现场检疫、设备配置等工作经费。二是保障官方兽医基本待遇,协调解决畜牧兽医医疗卫 生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山区工作补助等,为一线检疫官方兽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配齐配足防护用品,不断改善一线官方兽医劳动保障。三是探索建立官方兽医晋升机制。结合官方兽医工作区域、交通状况、辖区内养殖量等因素,制定官方兽医薪资 基础标准,根据 际工作量、培训考核、有无违法 违规操作等因素,探索建立官方兽医奖惩、薪资晋级等制度,对在动物检疫、疫病防控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官方兽医,及时予以鼓励奖励,以提升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 3.2.4 强化检疫队伍力量建设 一是不断充实官方兽医力量。协调人力资源部门,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招录等形式,定期招录畜牧兽医专业人员,充实官方兽医队伍。对退休、调离岗位的官方兽医,要及时取消官方兽医任命。对新确认的官方兽医,要加强培训考核,及时补充缺位,确保检疫工作持续推进。二是强化协检力量。省级层面尽快出台文件,明确协检人员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考核办法、退出机制等,依法督促动物饲养场等生产经营主体配备专业协检人员,落 协检义务。 3.3 提升动物检疫规范化水平 3.3.1 合理布局检疫申报点 按照统筹规划、便高效的原则,结合畜禽存栏量、地域面积、动物疫病等因素,合理布局动物检疫申报点,科学配置官方兽医,将有限的官方兽医资源用在动物检疫工作的“刀刃”上。推广“一厅多点”的申报点布局 模式,即一个县级报检大厅,再向周围乡镇延伸多个申报点,一个申报点覆盖周边多个乡镇,既方便群众就近报检,又合理利用官方兽医资源。 3.3.2 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 在检疫申报点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申报依据、检疫范围、检疫对象、申报时限、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协检人员信息、检疫申报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申报点配足防护用品、出行工具、执法记录仪、红外线测温仪、出证设备、无害化 处理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等基础装备,配备快速检 测卡、酶标仪、快速 PCR 检测试剂盒等设施设备, 使其具备动物疫病检测的基本能力。 3.3.3 强化检疫信息互连互通 加强动物养殖场 (户)、贩运人员、运输车辆、屠宰企业、检测机构等从业主体的备案管理,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准确、全面建立畜禽免疫信息,全面实施备 案信息、免疫信息与检疫出证关联控制。落 落地 报告制度,连通启运地、货主、运输车辆、目的地等信息,将现场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用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加快构建动物检疫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