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产业振兴。 近年来,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总体实力不断增强,集群化发展态势日益显著,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产品加工能力显著提高。 但与此同时,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依然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竞争力不强、品牌培育迟缓等问题,用地难、融资难、用工成本高等问题尤其突出。应当强化精深加工,实施科技创新,加强品牌塑造,推进农村金融创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并为企业发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改善营商环境,通过加快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实施科技创新,推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对江西省的调研,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建立研发机构的不足35%,市县级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更少。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普遍存在研发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导致产品单一,产业链条短,大部分农产品仍是初级产品,加工也是以传统粗工艺为主。例如, 谷物衍生产品开发不够,米乳、米蛋白等附加值高的加工企业极少, 米糠饲料、米糠油、大米蛋白、淀粉糖等精深加工产品加工总量不到稻米总量的1%;南丰蜜桔年均产量26亿斤,但深加工率仅约2%, 正常年份的烂果率在7.7%左右, 在天气不好或市场滞销时烂果率甚至高达20%。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刻不容缓。 一是采用综合措施,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可以采取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甚至是约束性产业政策等措施, 引导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建立自有研发机构, 鼓励市级及以下龙头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采取自主联合的方式, 共建研发机构。应采取资金配套、财政奖励等方式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并设立一定研发投入强度门槛,对达到设定门槛的企业在相关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针对农产品加工行业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切实保护企业所属的发明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等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 二是促进政产学研相结合。应增加政府设立的相关项目的针对性,更好地满足企业的科技需求。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在加快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的同时,科研院所也可以根据企业市场需求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合作,开展关键技术及产品共同研发。鼓励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各类创新主体之间通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方式,共建研发技术平台,共担创新风险,共享研发成果。 三是对采用新技术的企业实行奖补。鼓励企业积极跟踪和采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对生产、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条进行重塑和改造,以新技术革命为契机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加强品牌塑造,提升龙头企业影响力 实施品牌战略, 获取差别利润与价值, 从而实现快速发展, 是企业的重要经营战略。就农产品加工业来说, 品牌战略涉及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两个层面。从现实来看,由于无偿共享和缺乏行业统一标准,农产品加工行业区域品牌使用并无任何门槛限制,一些产品质量不佳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时使用区域品牌,在市场上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造成消费者忠诚度下降,最终损害全行业利益。就企业品牌来看,农产品加工行业普遍存在“多、散、小、弱”等问题,一些企业长期缺乏品牌管理和推广意识,造成品牌“ 有名无价”,难以获得消费者认同, 从而陷入发展困境。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品牌价值,需要采取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提高区域品牌价值。鉴于区域品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个别企业难以完成区域品牌的塑造和推广工作,政府部门应当发挥自身作用,积极组织或指导农产品加工行业制订行业标准,提高区域品牌使用门槛,有效促进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增强消费者对区域品牌的信任度。在行业标准制订、企业行为约束以及产品质量日常监测等方面,还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作用。 二是整合提升企业品牌。首先是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整合自有品牌。一些企业规模不大但自有品牌过多, 甚至已超过了企业发展需要, 造成企业精力分散、无法形成合力, 最终导致核心品牌竞争力不强等现象。针对这些企业,应鼓励其开展自有品牌整合,重点打造核心品牌。其次是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特别针对现实发展面临困境的众多农产品加工行业“老字号”品牌企业,可以通过财政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品牌宣传推广,促使其实现品牌复兴,企业发展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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