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其围绕质量安全补充完善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将对屠宰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肉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保障”,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说。 实行质量管理规范管理 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1998年实施。 它曾经引领我国生猪屠宰行业逐步转入法治化轨道。作为业内专家,中国肉类协会会长、世界肉类组织副主席李水龙对此深有体会:“通过实施定点屠宰制度,政府监管能力得到提升,生猪屠宰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屠宰集中度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但近年来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李水龙说,总体上看,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仍然存在整体生产方式落后、技术水平不高、企业竞争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仍不容忽视。 沈建忠就举例说,目前,我国生猪屠宰企业中小型屠宰企业占比超过60%,屠宰加工条件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 《条例》对于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行,即针对这一问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 沈建忠说,实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管理,在加工环境、卫生设施、生产用水、设备工具、加工过程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实施严格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条例》的新要求,是生猪屠宰企业从事生猪屠宰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屠宰企业应当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屠宰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法规要求。” 在沈建忠看来,《条例》为实施GMP管理提供了法规依据,将加快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推动屠宰企业实行屠宰、加工、销售、配送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将踏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全过程安全控制标准化 《条例》体现出了对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高度重视。 《条例》第十五条对涉及肉品品质检验的条款作了重要修订,明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 “肉品品质检验是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要支撑。生猪屠宰厂(场)按照同步检验要求,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是控制从生猪入厂(场)到整个屠宰加工过程直至屠宰产品出厂全过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沈建忠说。 据了解,目前,部分屠宰厂(场)对屠宰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足,未建立有效的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体系,存在检验岗位缺失、检验人员不足、检验把关不严等问题。《条例》突出了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的重要地位,对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极大提升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法律地位,约束力更强,监管依据更明确,为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也是一个重要保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 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主任陈伟生认为,实施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不同于监督抽检,不属于标准符合性判定,而是基于风险调查及预警的一项前瞻性工作,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的重要方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也将有力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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