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日期:03-03 作者:佚名- 小 + 大

5.1.3 出入口处配置消毒喷雾器,或设置消毒通道对运输车辆喷雾消毒。

5.1.4 车辆消毒时,应确保车身喷洒到位,车轮充分浸泡。

5.2 车辆清洗消毒

5.2.1 应将运猪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好清洗消毒前的准备。

5.2.2 废弃物清理

收集、清理驾驶室内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物品以及车厢内的大块粪便、饲料、垫料和毛发等运输途中产生的污物。

5.2.3 车辆清洗

5.2.3.1 用水枪对车体内、外表面进行初步冲洗,冲洗车辆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重点去除附着在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的堆积污物。

5.2.3.2 按照由内向外、由上到下的顺序清洗车辆内外表面。用高压水枪充分清洗车体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重点冲洗污染区和角落。

5.2.3.3 喷洒泡沫清洁剂,覆盖车辆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刷洗污染区域和角落,确保清洁剂与全车各表面完全、充分接触,保持泡沫湿润,至少 15 分钟。

5.2.3.4 用高压水枪对车辆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进行全面冲洗,直至无肉眼可见的泡沫。

5.2.3.5 车辆彻底晾干(车辆内外表面无水渍、滴水)。

5.2.4 车辆的消毒

5.2.4.1 对车辆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喷洒消毒液,静置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

5.2.4.2 用高压水枪对车辆外表面、车厢内表面、底盘、车轮等部位进行全面冲洗。

5.2.4.3 驾驶室的消毒

5.2.4.3.1 用清洁剂和刷子洗刷脚垫、地板。

5.2.4.3.2 用清水、洗涤液对方向盘、仪表盘、踏板、档杆、车窗摇柄、手扣部位等进行擦拭。

5.2.4.3.3 对驾驶室进行熏蒸消毒或用消毒剂喷雾消毒。

5.3 拖车、架子车、叉车、小推车等辅助场地内车辆的清洗消毒。

5.3.1 拖车、架子车、叉车、小推车等使用后,将车停放洗车区域。

5.3.2 用高压水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清除可见污物。确保车轮、挡泥板、车架等处无可见污垢。

5.3.3 用清洗剂喷洒整个车身,静置 15 分钟,然后用高压水枪清水冲洗干净。

5.3.4 检查车辆清洗干净后,使用喷雾装置喷洒消毒液,应由上至下,由前至后,顺风向进行喷雾消毒,应覆盖全车,使表层湿润,静置 15 分钟 。

5.3.5 用高压水枪彻底冲洗,冲掉残留的消毒剂。

6.待宰圈清洗消毒要求

6.1 待宰圈每批次使用后,及时清除圈内的垃圾、粪污,清洗墙面、地面顶棚、通风口、门口,水管等主要的设备设施。

6.2 对圈内所有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并确保其充分湿润,必要时进行多次的连续喷洒以增加浸泡强度。喷洒范围包括墙面、地面或床面、饮水器、猪栏、通风口及各种用具及粪沟等,不留消毒死角。

6.3 喷洒时从上到下,先顶棚,再沿墙壁到地面。从里到外,先圈舍里表面,再到外表面。

7.屠宰车间清洗消毒要求

7.1 车间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的鞋底消毒池或鞋底消毒垫,并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7.2 车间应每日生产结束后,清洗消毒一次

7.2.1 地面、墙壁、排水沟、设备、工器具、操作台以及经常接触产品的物品表面,先用清水冲刷,用洗涤剂擦拭,确保有效清洗效果。

7.2.2 用消毒剂拖擦或喷洒,消毒顺序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拖擦或喷洒完,保持有效消毒时间,后用水冲洗,其中工器具、操作台以及经常接触产品的物品表面用热水冲洗。

8.设施设备、工器具清洗消毒要求

8.1 在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过程使用的某些器具、设备,如开胸和开片刀锯、检验检疫盛放内脏的托盘、挂钩等,每次使用后,应使用 82℃以上的热水进行清洗消毒,其他的器具、设备使用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8.2 生产结束后,对所有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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