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8 病死动物收运车装载病死猪到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 (3)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与巡查,并按规定建立巡查记录,负责落实与畜禽养殖场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负责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的疫病初步认定。 (4)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据收集、复核、建立病死动物处理无害化台账。并及时将《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收集汇总表》上报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办公室。 (5)负责做好区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工作。 3.镇乡收集点工作职责。镇乡(街道)病死动物收集点负责辖区内除已建病死动物待处理房的规模养殖场外的病死畜禽收集。主要职责有: (1)负责收集辖区内除已建病死动物待处理房的规模养殖场外的病死动物。 (2)负责做好本收集点病死动物的收集装卸、保存、上报、移交等工作。 (3)严格落实管理措施,防止病死动物外流,病死动物必须切实做到“五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丢弃、无害化处理。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 (4)建立镇乡收集点病死动物收集台账,按规定如实填写《病死动物收集登记凭证》。 (5)负责收集点及周边场地、病死动物运输车辆的消毒,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6)按规定要求向当地镇乡(街道)政府和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据及信息。 4.规模牧场工作职责。规模牧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病死动物数据核实、病死动物收集及无害化处理负总责。主要职责有: (1)负责建立与本场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和处理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2)对病死动物病状作初步诊断,对病死动物数量、重量及耳标进行查验和登记。 (3)负责落实本单位无害化处理专管人员,做好病死动物的收集装卸、保存、上报、移交等工作。 (4)严格落实管理措施,防止病死动物外流,病死动物切实严格做到“五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丢弃、无害化处理,并与有关部门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 (5)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台账,按规定如实填写《规模牧场病死动物日登记表》。 (6)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牧场、病死动物待处理房及周边场地、病死动物运输车辆、用具的消毒灭源工作。 (7)按规定要求向镇乡(街道)政府和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据及信息。 5.营运单位工作职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对病死动物收运、核实和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营运单位负责人是病死动物集中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负责落实专人、专用车辆及时收运辖区定点规模养殖场和病死动物收集点的病死动物,如实填写《养殖环节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单》,并建立“日收集台账”。 (2)负责病死动物种类、重量等核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和对收集的病死动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日处理台账”。 (3)严格落实病死动物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病死动物流出处理点。 (4)严格做好病死动物收集运输车辆的消毒工作。 (5)按要求出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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