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建立健全动物性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解决食品安全的根本措施是加快立法、严格执法。要针对当前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少的实际,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形成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当前,应着手制定并颁布动物性食品安全法规,并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运作。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建立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与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检测与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建立动物性食品安全工作程序。 2.5 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根据不同地域经济文化、生活习惯等因素对动物性食品生产、消费进行风险评估,有相应的资料储备,进行风险分析评估,为作出合理决策和提高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效率提供试验数据。 2.6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FAO、OIE、WHO 等有关国际组织以及相关实验室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高动物性食品的监测和防控水平。 2.7 加强兽医相关人员培训 加强兽医相关人员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培训,培训的人员具有检查来自动物风险型的食品和分析病原传染风险等能力,制定与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一些风险处理方案和与人类健康有关、促进对外贸易的实施风险评估等其他措施。 2.8 加强对动物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是动物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无旁贷的义务。美国、英国已将良好生产工艺(GMP)和危害性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系统列入强制性规定,要求企业实施。我国也应推行GMP 和HACCP 管理系统,以 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安全卫生。规范加工企业的从业资格,推广和完善定点屠宰制度,确保动物福利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的动物性食品产销体系。 2.9 提高消费者和养殖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养殖者是动物性食品生产的主体,加强养殖者的教育培训,增进环保意识,引导他们生产绿色安全食品,进而从源头上控制了食品安全。在西方一些国家,饲养者必须参加由国家组织的统一培训学习, 经过一定时间的农业科技知识与相关规程培训,才能从事种、养殖业生产。然而在我国,对饲养者的培训基本处于散乱状态。特别是个别人安全意识淡薄,将施过肥、喷过量农药、浇灌过工业污水的食品直接送进市场。一些农业科技工作者受经济利益驱动,也从事推销禁用的生长激素和添加剂,这些因素都制约着动物性食品健康发展。 3 结语 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问题,也影响着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不仅仅是社会问题,也是道德问题。动物性食品是人类重要的食物链之一,由于目前我国畜牧业生产集约化程度较低,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监测系统的不完善,因此,加强重大人兽共患病以及外来动物疫病诊断技术贮备和监测系统,同时针对动物性食品中存在的各种污染问题、法律滞后等问题应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完善, 才能应对突发的动物性食品公共卫生事件。我国加入WTO 后,国际贸易频繁增加,对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要求十分严格,检测标准趋于国际化,因此,要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相应的检测技术和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机构设施从根本上进行升级,才能将动物性食品的危害降到最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与繁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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