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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手册(第一版)

时间:2022-05-05    点击: 次    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附件1

畜牧相关行业企业员工返岗流程图

附件2

养殖户疫情防控明白纸

1.禁聚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饲养管理,减少与村屯其他人员接触,做到不聚集、不接触。

2.勤消毒。严格控制出入圈舍的人员、器具及车辆,进入前佩戴口罩,区分生活区与养殖区用具、衣物等,进出圈舍时对手部、衣服、鞋底等重要部位认真消毒。门口消毒池(2%~4%氢氧化钠溶液);消毒通道(消毒垫用2%~4%氢氧化钠溶液,雾化消毒用0.1%~0.2%过氧乙酸,道路每周用10%漂白粉);衣物(有效氯 500mg/L消毒剂浸泡30分钟);物体表面(500mg/L的二氧化氯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30分钟);畜禽舍(0.1%~0.2%过氧乙酸熏蒸或雾化消毒,污物、排泄物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均匀施撒,对污染的圈舍表面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3.搞卫生防虫防鼠。加强圈舍通风换气,保持干燥,对畜舍及周围环境定期消毒。按时清理垃圾、粪污,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及时将死亡畜禽清理出群,进行无害化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虫防鼠。

4.严运输。畜禽及饲料、兽药、垃圾等运输车辆应粘贴封条,严禁司乘人员下车并在场外对整车、所卸货物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消毒(0.3%~0.5%过氧乙酸或复合酚喷洒或熏蒸消毒,静置1小时)。

5.稳出栏。要合理安排畜禽存出栏结构,达到出栏标准的畜禽要做到应出尽出,防止盲目压栏导致饲料供应不足、圈舍空间不够,和因饲养密度过大增加发生疾病风险。

6.储物资。做好各种生产物资储备,防止因运输不畅导致饲料等投入品断供。储备必要的酒精、84 消毒液、漂白粉、过氧乙酸、氢氧化钠等不同类型消毒剂及消毒器械,以及口罩、鞋套、手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7.能应急。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备用养殖联系人,确保养殖户主因隔离等疫情原因无法养殖时有人接替代养。隔离管控结束后,应对住所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返回。

8.寻帮助。如出现出栏受阻、运输不畅等问题,要及时与村委会、县乡政府及畜牧部门联系,寻求帮助。跨区域问题可致电0431-96603(省畜牧局稳产保供求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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