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9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小 + 大

附件1

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

附件2

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要求,生产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应在严格落实质量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一)内部质量控制人员

  1.至少有一名内部质量控制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内部质量控制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熟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范并积极推动实施落实。

  2.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职责要求,关键岗位生产人员健康证齐全且有效(适用时);国家对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有其他要求的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3.定期对内部员工、社员农户等进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培训。

上一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下一篇:《湖北畜牧业和兽医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