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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0-02-20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新闻办 - 小 + 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范

  ——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和舆情监测,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风险监测。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加强信息报送,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部省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深化风险评估。围绕产业实际,查找重点品种风险隐患。对已知风险深入评价危害程度和产生原因,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对未知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密切关注国际风险评估动态,对生物毒素、有害微生物等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

  ——完善应急机制。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执法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部署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健全标准体系

  ——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强以品种为主线的全产业链标准顶层设计。加快制修订一批对接国际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健全优化一批提质导向的绿色标准,支持制定一批带动产业升级的优质标准,研发一批引领健康消费的营养标准,推动制定一批农村领域标准。建立健全标准制修订、绩效考核和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其他农业行业标准200项。

  ——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探索建立针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的安全用药强制性培训制度,宣贯禁限用农药、兽药品种和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通过部地共建,联合打造一批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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