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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种鸡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南

时间:2017-06-16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小 + 大

        (二)管理措施
        1.生产管理
        (1)档案记录管理
  有各种人员培训、生产记录和育种记录,有饲料、兽药使用记录;有完整的防疫档案,包括消毒、免疫和实验室检测记录;有鸡群发病处置记录或阶段性疫病流行情况档案;有完整的病死鸡处理档案,包括具备相应的隔离、淘汰、解剖或无害化处理记录。以上所有档案和记录保存3年(含)以上,建场不足3年的以建场时间算。
        (2)制度管理
  建立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使用制度,免疫、引种、隔离、兽医诊疗与用药、疫情报告、病死鸡无害化处理、消毒等防疫制度,销售检疫申报制度、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生产管理制度、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制度、疫病净化方案和阳性动物处置方案等。
        (3)饲养管理
  种鸡场应实行分区饲养和全进全出生产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种鸡场实行分点饲养及“全进全出”的饲养工艺。根据生产需要对人流、物流、车流实行严格的控制。种鸡、孵化、育雏、育成、蛋鸡、后备鸡分群饲养,分别制定饲养标准和防疫程序。
        2.生物安全管理
       (1)人流物流管理
  种鸡场须建立入场和进入生产区的人员登记记录。进入生产区人员须经严格消毒,由消毒通道进入。进出鸡舍时应经消毒池进行脚部消毒和洗手消毒。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必要时,按程序批准和严格消毒方可入内。本场负责诊疗巡查和免疫的人员,每次出入鸡舍和完成工作后,都应严格消毒。尽量减少本场兽医室工作人员和物品向生产区流动,必要时需经严格消毒。
  外来物品须经有效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外来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或其他物品禁止入场。外来车辆入场前应经全面消毒,非经许可批准,禁止进入生产区。外来车辆禁止入场,外售鸡只向外单向流动。
        (2)无害化处理
  种鸡场应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相应操作规程,并有相应实施记录。对发病鸡群及时隔离治疗,限制流动;病鸡、死鸡及其污染的禽产品应按《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的要求采用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和发酵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3)消毒
  种鸡场应严格做好人员、车辆、物资进入场区和生产区的消毒。养殖场的消毒设施应定期更换消毒液以保证有效成份浓度。厂区门口消毒设施的常用消毒剂有含氯消毒剂、醛类消毒剂、酚类消毒剂和季铵盐类消毒剂等。
  生产区内环境,包括生产区道路及两侧、鸡舍间空地应定期消毒,常用的消毒剂有醛类消毒剂、氧化剂类消毒剂等。
  生产区内空栏消毒和带鸡消毒是预防和控制疾病的重要措施。鸡舍空栏后,应彻底清扫、冲洗、干燥和消毒,有条件的鸡场最好在进鸡之前进行火焰消毒。带鸡消毒的消毒药必须广谱、高效、强力、无毒、无害、刺激性小和无腐蚀性,如碘制剂、氯制剂、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生活区周围环境应定期消毒,常用的消毒剂有季铵盐类、氧化剂类消毒剂等。
  除上述日常预防性消毒外,必要时种鸡场应对疫源地开展紧急消毒,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对鸡舍及其周边环境的消毒,避免病原体从鸡舍传出和扩散。种鸡场应根据种鸡场周边或本地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启动紧急消毒,增加消毒频率,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出入,防止外来疫病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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