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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5-02-2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三)以“保、调、稳、扩”为重点,调整优化粮经作物生产结构。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基础上,坚决保住水稻、小麦口粮生产,确保8亿亩的口粮种植面积。大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稳定北方粳稻和南方双季稻种植面积。适度调整主产区玉米生产结构,因地制宜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稳定发展棉油糖生产,巩固新疆棉花、广西和云南甘蔗、长江流域油菜等传统优势区域生产能力,确保一定的自给水平。积极扩大大豆、杂粮、薯类等其他作物生产面积,推进马铃薯主食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巩固提升南菜北运冬季瓜菜生产能力,发展西部特色高原蔬菜,保证区域和季节均衡供应。
  (四)以“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充分挖掘饲草料生产潜力,大力发展草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积极推进饲用粮生产,在粮食主产区,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积极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进一步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合理利用“四荒地”、退耕地、南方草山草坡和冬闲田,种植优质牧草,加快建设人工草地,加快研发适合南方山区、丘陵地区的牧草收割、加工、青贮机械,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生产,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优化畜产品供给结构。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有机肥生产设施,积极发展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因地制宜推广稻田养鱼(虾、蟹)、鱼菜共生等技术。
  (五)以“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为途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集聚,拓展农业多功能,依托龙头企业将产业链、价值链与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开展加工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专用原料基地与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园区、物流配送营销体系紧密衔接。积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农产品加工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主食加工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加快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的有机衔接,改造升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物流体系,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引导发展传承农耕牧渔文化、科学普及体验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六)以“改进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抓手,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瞄准市场需求,增加市场紧缺和适销对路产品生产,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把产品结构调优调高调安全,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种研发、推广,着力选育引进一批有竞争力的名特新优农产品,促进农作物品种的升级换代。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抓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和质量追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实施,大力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
  四、强化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政策支撑体系。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各项现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推动新增补贴向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倾斜,支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区、地下水超采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粮改饲和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开展粮豆轮作、粮肥轮作、退耕种草补贴试点。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用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完善价格调控政策。推动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健全蔬菜、水果、水产品、重要畜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分类调控制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积极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产业化经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发展商业性、互助性农业保险,探索将区域主要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完善试点示范政策。支持引导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大型垦区率先调整优化农业结构,选择重点区域建立示范基地,发挥其先行先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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