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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15-02-15    点击: 次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014年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落实强化监管八项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总的抓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重要载体,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一)深化突出问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执法查处,重点开展7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生存空间。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饲料生产、养殖饲喂、收购贩运环节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生鲜乳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养殖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兽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未按规定销售和使用兽用处方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等行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重点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的行为。水产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养殖及育苗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集中在春耕备耕、“三夏”、秋冬种等高峰期严厉打击制售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高风险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实施检打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健全大案要案协作查处机制,会同公安、食药、工商等部门开展案件联合查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凡达到移交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曝光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重大案件。
    二、抓好质量安全县创建
    (四)扎实做好首批创建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推动首批试点的100个县和4个市落实属地责任,实施全程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制度机制,推进社会共治,努力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经费,推动涉农相关项目和资金向质量安全县集中和倾斜。
    (五)鼓励探索创新。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示范乡镇创建,强化投入品监管、产地管理、生产控制、质量追溯、准出准入、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总结形成因地制宜、独具地域特色的监管模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经验交流等形式,对示范创建的典型地区和先进经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六)严格考核验收。科学制定和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考核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首批创建县(市)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及时总结创建工作,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用3-5年或稍长时间覆盖到所有“菜篮子”产品主产县,最终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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