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规范标准 > 文章

肉牛场建设标准

时间:2009-05-2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网站 - 小 + 大


  4.4.2、饲养工艺
  采用分阶段育肥的饲养工艺。
  4.4.3、设施
  4.4.3.1、要求
  应满足肉牛育肥和生产的技术要求;经济实用,便于清洗消毒,安全卫生;优先选用性能可靠的配套定型产品。
  4.4.3.2、内容
  主要包括精、粗饲料加工、运输、供水、排水、粪尿处理、环保、消防、消毒等设施。
  4.5、牛舍建筑
  4.5.1、建筑形式
  采用敞棚式或半开放式。
  4.5.2、排列方式
  牛舍内部排列方式视牛规模而定,主要有单列式和双列式。单列式内径跨度4.5m—5.0m;双列式内径跨度9.0m—10.0m,采用对头式饲养。
  4.5.3、建筑结构
  牛舍可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棚舍可采用钢管支柱。每栋牛舍长度根据养牛数量而定,两栋牛舍间距不少于15m。
  4.5.4、内部设施
  4.5.4.1、牛床
  距牛槽1.70m—1.80m。牛床地面应结实、防滑、易于冲刷,并向粪沟作2度倾斜。可用粗糙水泥地面或竖砖铺设,水泥抹缝。
  4.5.4.2、粪沟
  宽25cm—30cm,深10cm—15cm,并向贮粪池一端倾斜2度—3度。
  4.5.4.3、通道
  单列式位于饲槽与墙壁之间,宽度1.30m—1.50m;双列式位于两槽之间,宽度1.50m—1.80m。
  4.5.4.4、饲槽
  设在牛床前面,槽底为圆形,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饲槽上口宽55cm—60cm,底宽35cm—40cm,前沿高45cm—50cm,后沿高60cm—65cm。
  4.5.4.5、工作间与调料室
  双列式牛舍靠近道路的一端,设有两间小屋,一间为工作间(或值班室),另一间为调料室,面积12平方米—14平方米。
  4.5.5、运动场
  设在牛舍的前面或后面,面积按每头牛6平方米—8平方米设计。自由运动场四周围栏可用钢管,高150cm。运动场地面以三合土为宜,并向四周有一定坡度(3度—5度)。
  4.5.6、饲料贮存、加工设施
  4.5.6.1、青贮
  贮备量按每头牛每天20kg计算,应满足6—7个月需要。青贮窖池按500kg/立方米—600kg/立方米设计容量。
  4.5.6.2、饲草
  贮备量按每头牛每天8kg 计算,应满足3—6个月需要。高密度草捆密度350kg/立方米。
  4.5.6.3、精饲料
  贮备量应能满足1—2个月需要。
  4.5.7、消防
  4.5.7.1、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符合GBJ 39的规定。
  4.5.7.2、消防通道可利用场内道路,紧急情况时能与场外公路相通。
  4.5.7.3、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
  4.6、卫生防疫
  4.6.1、牛场四周建有围墙、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牛场大门和后门入口处设车辆强制消毒设施。
  4.6.2、生产区应与生活管理区严格隔离,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更衣消毒室,在牛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
  4.7、环境保护
  4.7.1、环境卫生
  4.7.1.1、新建牛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牛场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牛场环境。
  4.7.1.2、宜采用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4.7.2、粪便污水处理
  4.7.2.1、新建牛场必须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
  4.7.2.2、固体粪污以高温堆肥处理为主,处理后符合GB 7959的规定方可运出场外。
  4.7.2.3、污水经处理后符合GB 8978、GB 11607的规定才可排放。
  4.7.3、病死牛只尸体处理
  应符合GB 16548的规定。
  4.7.4、空气质量
  牛舍有害气体允许范围:氨≤19.5mg/立方米;二氧化碳≤2920/立方米;硫化氢≤15mg/立方米。
  4.7.5、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牛场之间的隔离、遮荫及防风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有刺、飞絮的植物。

上一篇:商品猪场建设标准

下一篇: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