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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业振兴规划(2011-2015年)

时间:2011-10-1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山东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强化对畜牧业的财税扶持。逐步加大对种质资源保护、良种良法推广、规模化养殖基地和优质饲草基地建设、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等的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提高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抵扣和畜产品出口退税税率政策,加快培育和壮大畜产品龙头企业。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畜牧业担保体系建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畜牧业;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现代畜牧业发展投资公司,搭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畜禽品种的保险制度。
  (二)加快畜牧业科技进步。加强畜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集中力量在畜禽品种、疫病防控、规模饲养、兽医技术、生物兽药、饲料加工、饲料作物种植、畜产品加工、畜牧业装备等主要领域实现突破。整合畜牧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步伐。加快畜牧业重点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高标准养殖场建设,提高畜牧业整体素质。加大畜牧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三)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畜禽健康养殖,采取直补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支持畜禽养殖小区进行股份制和合作制改造。引导和支持小规模养殖户建立合作社,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积极吸引现代化大企业介入到畜牧养殖业,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带动能力。依法解决好畜禽养殖用地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社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政策。
  (四)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国际市场以研究有关国际贸易政策,加大我省畜牧业宣传、推介力度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到部分国家和地区组织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国内市场以京、津、沪、穗、深等大中城市为重点,采取政府搭台、协会组织、企业唱戏等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搞好市场开发,特别是着力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启动农村消费。组织畜牧企业成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联合开发国内外两个市场,逐步实现市场多元化、产品多样化。
  (五)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搞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消毒、净化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防控体系和检测、监管体系,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一批疫病、药残监测实验室,特别加强区域性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对疫病、药残、饲料和兽药的监测,尽快实现畜产品的可追溯性,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无疫区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创建“无疫区”品牌,争取国际认可。
  (六)创新畜牧产业组织形式。一是大力扶持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大型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养殖农户形成紧密合同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二是大力发展畜禽养殖、饲料生产、畜禽及产品流通等各类畜牧合作社,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为农民进入市场疏通渠道,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扶持引导畜牧合作社增强实力、拓展功能、规范运行,更好地开展生产资料供应、场舍设计建设、技术推广应用、畜禽加工销售、资金融通提供等服务。三是发展畜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规范行业生产、解决贸易争端的作用,维护广大从业者利益。
  (七)强化畜牧业宏观调控。制定实施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产业发展思路和目标,加大对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形成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相互配套的扶持调控体系。积极培育现代畜牧业市场经营主体,搞好主产区和主销区产销对接,增强畜牧业发展的计划性、协调性和可控性。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畜牧业信息网络,推动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加强畜牧业生产、销售、需求和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收集、分析、发布市场、政策、技术等信息,引导养殖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有效防范和应对市场风险,逐步构建畜牧业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八)加强对畜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研究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既要贯彻落实好现有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又要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融资、风险等突出问题。各级要建立畜牧业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动全省畜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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