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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

时间:2011-08-30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作者:农业部 - 小 + 大

     (二)主要内容
   在摸清现行有效标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畜牧业标准制修订目录,五年内制修订650项。
    1. 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简称“基础”):是指行业术语、符号以及通用的技术通则。现行有效的标准6项,正制修订5项,计划制定3项。
    2. 养殖环境要求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简称“环境”):是指畜禽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计、畜禽场环境质量、畜禽场废弃物的排放、监测及利用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7项,正制修订24项,计划制定14项。 
    3. 种质资源及繁育技术,种质相关的检验和评价方法(简称“种质资源”):是指品种标准(地方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品种志的品种,培育品种是经国家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认可的品种)、精液及胚胎的产品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范、繁育技术、种质资源的检验及评价等。现行有效的标准115项,正制修订78项,计划制修订205项。
    4. 机具、器械等投入品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简称“投入品”):是指畜牧兽医器械、禽蛋加工设备等的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修订3项。
    5. 饲养管理过程规范(简称“饲养”):是指种畜禽营养需要、生产性能测定、生产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及规程等。现行有效的标准43项,正制修订14项,计划制修订37项。
    6. 产品加工环境、工艺、技术条件(简称“加工”):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加工环境、工艺及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标准30项,正制修订8项,计划制定9项。
    7. 产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质量”):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标准、产品分级规格以及有关初级加工畜产品品质指标的检测方法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28项,正制修订39项,计划制修订34项。
    8. 安全限量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安全”):是指畜产品中农药、重金属、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现行有效的标准84项,正制修订19项,计划制修订11项。
    9. 包装标识(简称“包装”):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的包装标识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5项,计划制定4项。
    10. 贮运规程或规范(简称“贮运”):是指种畜禽活体及冷冻种质资源和畜产品贮藏运输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定4项。
    11. 草业-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草业专业术语、符号及基础性技术通则的标准。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1项。
    12. 草业-环境与基础设施:是指草原的生态环境以及草原建设的基础设施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项,计划制定1项。
    13. 草业-资源管理:是指草原监测与评价、草原特色资源、牧草种子资源、 灾害与控制、草原管理等标准,其中灾害包括火灾、雪灾、虫害、鼠害、病害、草害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0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修订26项。
    14. 草业-生产与加工:是指品种改良、种子或牧草或草坪的生产与加工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18项,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20项。
    15. 草业-质量与控制:是指常规检验、抗性检验、残留物检验、检疫规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贮运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定29项。
    六、 加强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投入
    推动畜牧业标准制修订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在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出资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启动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加快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
    (二)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一是严把立项关。要以《规划》为基础,充分论证,认真审核承担单位的技术储备、研究基础及首席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每个标准形成送审稿前,要在科研院所、教学机构、检测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及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充分采纳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三是严把审查关,要重点对标准文本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
    (三)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普及畜牧业标准化知识。加强畜牧业标准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促进畜牧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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