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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2年丽水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

时间:2009-10-10    点击: 次    来源:丽水政府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程。到2012年,建立与城市、乡村公共卫生水平相匹配的动物防疫体系。落实四方面保障:一是体制保障。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三个体系,建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构建完善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二是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动物疫情预警预报、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制度保障。制定和完善畜禽生产、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制度。四是物质保障。落实市、县(市、区)公共财政资金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实现动物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⑤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为建立科学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队伍、技术、制度三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规模养殖场的畜产品要求达到无公害标准,并通过畜牧业龙头企业推出10个在省内有影响的品牌畜产品。 
    ⑥畜牧业管理信息化工程。一是建立畜产品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数字技术,2012年前构建猪肉质量安全数字化监控和可追溯体系,改变传统的畜产品质量监控方式。二是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与应急处置系统。建立疫情监测和预警数据库、应急决策咨询专家库,实现对动物疫情的及时采集、科学评估、快速检测、早期预警、高效处置。三是建立畜牧生产资源与预测预警系统。提供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畜牧资源、生产情况、畜产品价格、市场需求、分析预测等信息。定期公布市场预警信息。四是建立畜牧科技咨询服务系统。整合市、县(市、区)科技资源,实现网上技术咨询指导、项目申报,开展远程教育。
    ⑦山区兴牧富民工程。扶持农户发展中小规模畜牧业,对从事种植业(林业)的小农户进行政策支持,发展一批存栏20头猪、30只羊、300只禽的小规模养殖户,年纯入达到家庭一产收入的30%以上。
    (三)区域布局
    1、生态养猪发展区域。重点发展松阳、莲都、遂昌和龙泉等4个传统主产区和缙云、景宁、庆元、云和及青田5个生态优势区域,主要分布为碧湖、大港头、丽新、高溪、富岭、岩泉、西屏、古市、四都、象溪、望松、斋坦、赤寿、妙高、新路湾、北界、云峰、龙渊、剑池、安仁、兰巨、竹羊、城北、新建、舒红、前路、东方、五云、海口、仁庄、高湖、鹤溪、澄照、东坑、松源、黄田、安南、淤上、云和、石塘等40个乡镇。
    2、生态养禽发展区域。重点扶持缙云、莲都、松阳平原地区和山区生态家禽发展区域。建设绿色无公害、生态型家禽养殖小区,加快家禽养、加、销产业链的联接与延伸,形成浙西南生态型家禽养殖主产区。主要分布为新建、新碧、五云、七里、壶镇、东方、东渡、碧湖、水阁、水东、岩泉、富岭、大港头、联城、丽新、雅溪、黄村、西屏、三都、板桥、古市、樟溪、谢村、赤寿、望松、龙渊、剑池、安仁、小梅、查田、兰巨、妙高、新路湾、云峰、金竹、云和、石塘、紧水滩、云丰、安溪、松源、屏都、竹口、鹤溪、大均、高湖、东源、石帆、舒桥等50个乡镇。
    3、生态养羊发展区域。重点扶持青田、云和、景宁、庆元 、龙泉、遂昌、缙云、莲都山区乡镇,主要分布为舒桥、北山、小舟山、万山、仁宫、船寮、巨浦 、岭根、腊口、祯埠 、东源、云坛、云丰、大弯、雾溪、大源、赤石、黄源、崇头、景南、梅岐、家地、大均、东坑、雁溪、大地、沙弯、英川、葛山、松源、荷地、贤良、张村、东源、竹口、隆宫、五大堡、官塘、左溪、合湖、江根、安仁、剑池、小梅、查田、兰巨、八都、道太、龙南、住龙、柘岱口、焦滩、应村、三仁、高坪、湖山、安口、新路湾、北界、白竹、胡源、方溪、前路、三溪、石笕、东渡、雁岭、木栗、仙渡、黄村、老竹、大港头、丰源、郑地、丽新、联城、巨溪、双黄、富岭等79个乡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一项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来抓,建立一个领导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政策扶持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畜牧业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制定本地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生态养殖场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健康生态养殖。各县(市、区)要落实土地使用政策,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要制定和落实资金支持政策,在税收、贷款等方面重点扶持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良种工程、生态示范场、环境治理及信息化建设。在禁止养殖区养殖业退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农民利益。
  (三)加强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控制体系,提高动物疫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畜产品安全;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及推广体系,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搞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对列入省级畜禽品种保护名录的碧湖猪、缙云麻鸭、中蜂三个品种要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不断优化种质资源;建立市、县(市、区)分工负责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完善检测手段,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能力;逐步完善农技推广分中心支撑体系,增强农业技术普及应用能力。
  (四)加强机制创新
    创新经营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生态养殖场)”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产销直挂等形式,建立生态型畜牧业基地,以企业带基地,以基地促企业,形成龙头企业与养殖基地紧密联结、互利双赢的经营机制。创新科技体制,发挥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有利于畜牧业发展的各种人才。
  (五)加快科技兴牧
    加速畜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畜牧兽医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主推生态养殖生产、瘦肉型猪配套养殖、优质家禽生产、优质牛羊经济杂交、疫病综合防控、畜产品加工、牧草青贮及秸秆利用、配合饲料生产应用、养殖环境治理等畜牧适用新技术,科技三项经费中要逐年增加用于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比重,由农业部门会同科技部门每年选择攻关项目,科技部门给予项目倾斜。鼓励畜牧兽医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直接带动养殖场户应用科技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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