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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提示

时间:2026-07-07    点击: 次    来源:全国畜牧总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四、严格做好防疫消毒

1. 及时清理消毒

尽快排出场内积水,清除粪污、过水饲料、垫料、杂物等。坚持“先清污、后消毒”,对圈舍、道路、设施设备、器具、车辆、生活办公区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2. 规范死亡畜禽处理

发现死亡畜禽应及时报告,按规定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出售、加工或食用。对死因不明或疑似疫病死亡畜禽,不得擅自剖检。

3. 加强疫病监测和免疫

加强受灾地区、重点疫源地、养殖密集区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和防控要求,适时做好补免、驱虫和预防免疫。

4. 做好控媒清源

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加强防鼠灭鼠,降低灾后虫媒疫病和其他动物疫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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