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0 点击: 次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血凝素抑制剂。 阿比多尔:适用于成人,口服。用量为每次 200mg,每日 3 次,疗程 5 天。 目前,甲型流感病毒对金刚烷胺(Amantadine)和金刚乙胺(Rimantadine)耐药,不建议使用。 (三)重型、危重型治疗。 1.治疗原则: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呼吸支持: (1)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PaO2/FiO2低于 300 mmHg 的重型患者立即给予氧疗。 (2)经鼻高流量氧疗或无创通气。 PaO2/FiO2 低于 200 mmHg 应给予 HFNC 或无创通气(NIV),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建议同时实施俯卧位通气,即清醒俯卧位通气,俯卧位治疗时间每天应大于 12 小时。 (3)有创机械通气。 一般情况下,PaO2/FiO2 低于 150 mmHg,特别是吸气努力明显增强的患者,应考虑气管插管,给予有创机械通气,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对于中重度 ARDS 患者,或有创机械通气 FiO2 高于 50%时,可采用肺复张治疗,并根据肺复张的反应性,决定是否反复实施肺复张手法。 (4)气道管理。 加强气道湿化,建议采用主动加热湿化器;建议使用密闭式吸痰,必要时气管镜吸痰;积极进行气道廓清治疗,如振动排痰、高频胸廓振荡、体位引流等;在氧合及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情况下,尽早开展被动及主动活动,促进痰液引流及肺康复。 (5)体外膜肺氧合(ECMO)。 ECMO 启动时机。在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O2≥80%,潮气量为 6ml/kg 理想体重,PEEP≥5cmH2O,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 ECMO: ①PaO2/FiO2<50mmHg 超过 3 小时; ②PaO2/FiO2<80mmHg 超过 6 小时; ③动脉血 pH<7.25 且 PaCO2>60mmHg 超过 6 小时,且呼吸频率>35 次/分; ④RR>35 次/分时,动脉血 pH<7.2 且平台压>30cmH2O。 符合 ECMO 指征,且无禁忌证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启动 ECMO 治疗。 3.循环支持:危重型患者可合并休克,应在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合理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密切监测患者血压、心率和尿量的变化,以及乳酸和剩余碱。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4.急性肾损伤和肾替代治疗:危重型患者可合并急性肾损伤,应积极寻找病因,如低灌注和药物等因素。在积极纠正病因的同时,注意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连续性肾替代治疗(CRRT)的指征包括:①高钾血症;②严重酸中毒;③利尿剂无效的肺水肿或水负荷过多。 (四)中医治疗。 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初期邪毒犯肺多见卫气同病,表现为高热、咳嗽;快速进展为重症,疫毒壅肺,耗伤元气,表现为喘憋、气促,或伴痰中带血;继而毒热内陷、内闭外脱、化源竭绝,表现为四肢厥冷、喘脱。本病恢复期多表现为余热未尽,气虚阴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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