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0 点击: 次 来源:国家卫健委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发病前 14 天内,与人感染禽流感疑似或实验室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包括共同生活、居住或陪护等; (4)发病前 14 天内,居住、生活、工作或到访过的地区曾出现异常病/死禽; (5)高危职业史:从事禽类饲养、贩卖、屠宰、加工、诊治等工作的职业人员;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室职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处置动物禽流感疫情的人员;未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诊治、护理、调查、处置人感染禽流感疑似或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 2.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者,且具备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阳性结果中任何一项: (1)禽流感病毒特异性核酸阳性; (2)培养分离出禽流感病毒,并经亚型鉴定确认; (3)血清禽流感病毒 IgG 抗体阳转或恢复期较急性期滴度呈 4 倍及以上升高。 六、重型与危重型病例 (一)重型。 1.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出现气促,呼吸频率(RR)≥30 次/分; (2)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 1000 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760/大气压(mmHg)]; (4)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2.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2)出现气促(<2 月龄,RR≥60 次/分;2~12 月龄,RR≥50 次/分;1~5 岁,RR≥40 次/分;>5 岁,RR≥30 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3)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4)出现辅助呼吸(鼻翼扇动、三凹征); (5)出现嗜睡、惊厥; (6)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二)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急性坏死性脑病; 4.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 |
上一篇:汛期猪场应急管理七条措施
下一篇:汛期动物炭疽防控技术要点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