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202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10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十八)推进生产过程可视化和监管信息化。借鉴“明厨亮灶”经验,推广农产品生产记录自动识别、便捷化采集,实现生产过程管控可视化,扩大“阳光农安”试点。创新探索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模式,推动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加快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九)实施农产品全程追溯促进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政企协同,探索在学校食堂、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率先开展追溯试点,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地区先行先试。推动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加强对参展产品现场核查和第三方暗查暗访,结果纳入考核。发布一批追溯典型案例。

(二十)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健全完善国家农安县管理制度。探索利用线上直播方式组织答辩,验收命名第三批国家农安县,遴选确定第四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单位,开展国家农安县跟踪评价,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取摘牌措施。组织开展国家农安县指导交流活动、国家农安县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对帮扶活动。

六、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二十一)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队伍,鼓励地方建立村级协管员补贴机制。制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加快推进监管对象清单化、监管人员职责明晰化,探索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安全风险分级、动态公示管理。探索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星级创建,遴选推介一批“农安卫士”,激发基层工作活力。

(二十二)加强市县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队伍,面向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组织开展全覆盖培训,着力提高抽样和上机操作能力。结合各地实际,采取组建专家服务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等措施,推动市县检测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举办第五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研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二十三)强化责任落实。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督促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细。严格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质量工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优化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健全完善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建立《“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实施机制,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二十四)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推进队伍作风转变,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抗压、特别能战斗、特别有作为”的监管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敢于较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回避矛盾问题,不怕红脸出汗,以优良作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一篇: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下一篇:全国两会畜牧兽医代表委员最强音(三)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