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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时间:2022-01-29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兽医处 - 小 + 大

附件17

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监测计划

一、监测目的

掌握无疫小区内非洲猪瘟无疫状况。

二、企业监测

(一)抽样应覆盖所有种猪场、商品猪场,以及饲料生产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洗消、运输等环节。

(二)种猪场、商品猪场至少每3个月抽样监测1次;饲料、无害化处理、洗消、运输等环节至少每1个月抽样监测1次。

(三)按照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确定每个种猪场、商品猪场抽样数量,原则上每次抽样不少于30头份。饲料生产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洗消、运输等环节中,每个环节每次抽样不少于5份。

三、官方监测

(一)抽样应涉及种猪、商品猪,以及饲料生产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洗消、运输等环节。

(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主动监测1次,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主动监测1次。每次随机抽取1个种猪场、1个商品猪场,抽样数量分别不少于30头份;饲料生产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洗消、运输等每个环节每次抽样不少于5份。

(三)对设有缓冲区的,对缓冲区内猪只每年至少抽样监测2次,每次抽样不少于30份。对缓冲区内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环境样品,每年至少抽样监测2次,每次抽样不少于5份。

四、采样要求

(一)养殖场采集样品应包括眼鼻拭子、肛拭子等。

(二)无害化处理环节采集样品应包括眼鼻拭子、肛拭子、组织样品等。

(三)洗消、运输环节采集样品应来自车辆、人员及环境等。

(四)饲料环节采集样品应来自成品料、环境等。

五、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RT-PCR。

六、结果报告

企业按季度将监测结果报送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无疫小区所在地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半年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报告,逐级报至省厅。省厅将监测结果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并抄送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8

羊布鲁氏菌病无疫小区监测计划

一、监测目的

掌握无疫小区内羊布鲁氏菌病无疫状况。

二、企业监测

(一)血清学监测采样覆盖所有成年羊。

(二)对流产、死胎羊采样进行病原学检测。

三、官方监测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半年至少组织主动监测1次,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主动监测1次。按照 2%的个体预定流行率、95%的置信度、90%的试验敏感性确定抽样数量。

四、采样要求

(一)血清学检测采集羊血样。

(二)无病原学检测采集胎液或流产胎儿组织。

(三)采样时要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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