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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动物卫生标准的比对分析

时间:2022-01-11    点击: 次    来源: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国家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要求,我司组织有关涉农标委会和标准化工作机构,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和重大标准化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各个专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展、重点标准解读、标准化重点问题剖析、经验做法等相关内容。现将部分研究成果汇报编成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究系列简报,供大家参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日益频繁,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全球扩散风险增加。为提升全球动物卫生、动物福利和公共卫生水平,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制定了系列动物卫生标准,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指定的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应遵循的国际标准。加强我国与OIE动物卫生标准的比对分析,对指导和提升我国动物卫生标准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OIE动物卫生标准情况

OIE于1968年出台第1版动物卫生法典,现已出台至2021版,包括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简称陆生法典)、陆生动物诊断试验与疫苗手册(简称陆生手册)、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简称水生法典)和水生动物诊断试验手册(简称水生手册)等4部标准。

(一)陆生法典。2021版陆生法典共15篇,涵盖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兽医机构建设、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福利等5个方面。

一是制定90种重要动物疫病防控标准。阐明动物标识、区域划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指导动物疫病通报、监测、无疫认证工作。

二是促进OIE成员之间安全开展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提出进口风险分析策略,明确国际贸易各环节动物卫生措施,提供签发兽医证书程序和样本,详述不同动物疫病在动物及其产品国际贸易中特殊要求。

三是指导兽医机构建设。规范兽医主管部门职责、能力建设、能力评价、兽医立法等要求,旨在推动兽医机构能力提升,适应日趋拓宽的工作职能。

四是强调兽医公共卫生要求。列明了沙门菌等致病微生物预防、检测、控制要求,从国家监测、药物使用、风险分析等角度关注抗微生物制剂耐药性问题,强调屠宰场对肉产品实施宰前宰后检疫。

五是宣传推广动物福利理念和措施。明确了养殖、运输、屠宰、扑杀、教学等环节和工作中动物福利要求,涵盖猪、鸡、牛、马、犬等动物。

(二)陆生手册。陆生手册与陆生法典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法典较综合、手册更聚焦。陆生手册旨在为名录疫病制定国际认可的实验室诊断标准,世界各地的兽医实验室普遍用其指导工作。

陆生手册共分3部分:

第1部分明确兽医诊断实验室及疫苗生产设施通用标准,包括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实验室和动物设施生物安全,传统和新型检测方法,疫苗生产和无菌检验等内容。

第2部分侧重介绍实验室诊断方法、兽用疫苗研发生产等一般性建议,包括病原检测方法和细菌药敏试验,生物技术使用和生物风险管理,试验方法验证指标,疫苗研发、生产、质控最低要求等。

第3部分提出名录疫病诊断方法和疫苗生产要求,根据群体诊断、个体诊断、运输、净化等不同目的,推荐不同诊断方法,便于生产和贸易选择使用。

(三)水生法典和水生手册。水生法典与陆生法典在架构、内容上整体一致,根据水生动物疫病和贸易特点,不同在于:

一是名录疫病不同。水生法典规定了29种名录疫病,包括3种两栖类、9种甲壳类、10种鱼类、7种软体动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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