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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兽药相关政策汇总盘点

时间:2022-01-0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兽医 - 小 + 大

14、农业农村部:注销77家企业生产的143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25号

2021年5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425号公告,注销77家企业生产的1436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15、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同意优化兽药变更注册技术资料要求

2021年7月20日,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为不断深化兽药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兽药行业创新发展活力,鉴于新兽药注册时已对产品稳定性进行了系统考查,同意优化变更兽药含量规格、直接接触兽药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等2项变更注册申请的技术要求。

16、农业农村部决定对1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2021年12月1日,农业农村部决定对11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涉及兽药领域为以下三项:

一是跨省运输或者运往国外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审批。

二是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包括“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

三是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进出口和使用审批。

17、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发布兽用生物制品技术标准文件编写要求

2021年12月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效率,促进兽药产业创新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研究制定了《兽用生物制品技术标准文件编写要求》。

18、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发布《兽用中化药注册技术标准文件编写要求》

2021年12月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效率,促进兽药产业创新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研究制定了《兽用中化药注册技术标准文件编写要求》。

19、农业农村部发布第495号公告:2021年12月10日起,对“新兽药注册”等行政许可涉及的97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决定自2021年12月10日起,原先申请人办理农业农村部各类行政许可时需要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今后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免于提交。

20、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2021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省级监督抽检,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省级兽药检验机构具体承担。

二是部级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部级跟踪抽检、部级风险监测3项活动。

相关推荐:2021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点击可查看)

21、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工作

2021年3月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全力抓好问题限期整改。

(二)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

(三)健全完善许可办理制度。

(四)持续加强兽药GMP检查员管理。

(五)切实履行兽药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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