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 27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银保监局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银保监局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农文〔2021〕32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进一步巩固我省生猪产能恢复成果,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种养结合,绿色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种植基地布局养殖产能,以地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普及清洁养殖工艺,推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 二、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有序合规推广运用保费贷等银保合作模式,拓宽生猪企业融资途径。(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河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积极探索“保险+期货”新的保险模式,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探索仔猪、种猪、生猪域内运输等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组织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国家试点,在试点县(区)率先实现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和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河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