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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意见

时间:2021-03-1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防控应急处 - 小 + 大

一、清洗消毒范围

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点、运输工具和人员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

二、清洗消毒原则

(一)彻底清洗。应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将墙壁、地面、器具等表面的污物彻底清除后再进行消毒。

(二)有效消毒。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没有严重污染的消毒方法。

(三)安全操作。从事现场清污、消毒的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提前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正确实施消毒措施。进行现场消毒时应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消毒区。

三、消毒对象和方法

可选择含氯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醛类和含碘类等消毒剂。具体按照《关于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做好消毒剂选择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735号)要求。

(一)室内空气。可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密闭空间也可用熏蒸消毒,消毒前应关闭门窗,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二)地面、墙面。可进行溶液喷雾。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地面、墙壁如没有易燃物,可使用火焰消毒法。

(三)物体表面。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围栏等可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金属围栏可使用火焰消毒法。

(四)器具。耐高温物品、金属器具可采用火焰消毒法。耐高温、高湿的器具可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 15min 以上。也可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料槽、水槽、饮水器以及所有饲喂用具应进行彻底清洁、干燥后,用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消毒后用清水冲洗。

(五)工作服等纺织品。耐热、耐湿的纺织品可煮沸消毒30min,或用消毒剂浸泡消毒;也可采取薰蒸消毒。

(六)车辆。拆除厢壁及随车携带的隔离板或隔离栅栏等物品冲洗干净后,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或在密闭房间内熏蒸消毒。随车配备和携带的物品可使用紫外线照射,充分消毒。车内可密封的空间用喷雾消毒。车身和底盘可进行喷雾消毒。

四、清洗消毒流程

(一)养殖场户

圈舍消毒:对场猪舍内污物、粪便、饲料、垫料、垃圾等进行清理后,对地面、墙面、门窗以及自动饮水器、投食槽等配套设施等进行喷洒消毒。

场区环境消毒:对生活区(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的屋顶、墙面、地面以及场区内的道路进行喷洒消毒。

辅助单元消毒:对饲料仓库、污物处理设施、出猪台等进行喷洒消毒;车辆:车辆打扫干净后进行喷洒消毒。

(二)屠宰场

生产车间:彻底打扫和清理后,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进行彻底消毒。地面、墙面、台桌、设备、围裙、胶靴等喷洒消毒。手套、工作服等可煮沸消毒。

场区和办公场所:对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后进行喷洒消毒。

车辆:对运猪车和运肉车进行消毒。车辆打扫干净后进行喷洒消毒。

隔离圈、待宰圈:彻底打扫清除隔离圈、待宰圈内的饲料、粪便、污物后,对地面、墙面、门窗、料槽喷洒消毒。

废弃物:动物粪便、饲料、垫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堆积发酵或焚烧,深埋处理。污水等废弃物集中收集,洒布生石灰或按比例投放漂白粉或氯制剂进行消毒。

(三)无害化处理厂

装载车辆:车辆打扫干净后,对车辆进口、放置动物尸体或动物产品地点、容器和可能接触动物尸体或动物产品的器具进行喷雾消毒;

冷库:进行消毒,空冷库可以熏蒸消毒;

生产车间:对各生产车间以及相邻车间连通通道等附属设施,生产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环境消毒:生产区道路以及停放运输车辆场地采用喷洒消毒;办公区域,宿舍,食堂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场区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喷洒消毒。

(四)病死猪掩埋场点。对掩埋场所及周边环境及道路进行喷洒消毒。

五、消毒效果评价

可参照《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NY/T 3075-2017)进行效果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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