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2.1场区布局 2.1.1生物安全区界限划分 红区:猪场外部不可控区域(缓冲区)。主要设置在距离猪场不低于3公里区域,包括建立人员隔离中心、物品处理中心、中转场、车辆洗消中心等。 橙区:猪场围墙至外部可控区域,包括环保处理区(粪污池和污水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区。 黄区:猪场围墙内部至猪舍外部区域,包括生活区、隔离区、门卫区。生活区为人员进入、生活、休息、娱乐的所有立体空间及物资进入、存储区域,包括人员进场淋浴场所、物资进入熏蒸消毒通道、各类物资存储间、各类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厨房、餐厅、生活区、娱乐区域、洗衣房及周边空地等。 绿区:猪舍及猪舍连廊内部等生产区,为生猪日常饲养管理、转移及饲养人员休息就餐、药械物资及维修用品消毒存贮等所涉及到的全部区域。包括配种舍、后备隔离舍、培育舍、诱情舍、产房、待转舍、猪只转移连廊、操作间、清洗房等绿区内立体空间全部实物(墙体、地沟、设备、管线等)。
图1.规模猪场颜色体系分区示意图 2.1.2净区与污区 净区与污区是相对的概念,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为相对的净区,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为相对的污区。 在猪场的生物安全金字塔中,公猪舍、分娩舍、配怀舍、保育舍、育肥舍和出猪台的生物安全等级依次降低。猪只和人员只能从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地方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地方单向流动。净区和污区不能有直接交叉,严禁逆向流动,必须有明确的分界线,并清晰标识。 另外,经消毒处理的环境区域也为净区,包括经过消毒处理的人员、车辆、物资接触区域,以及正常生猪直接饲养区域。未经消毒处理的环境区域为污区,包括未经消毒处理的人员、车辆、物资接触区域,以及病死猪接触区域和粪污处理区等。 2.2猪场建设 严格参照《规模猪场建设》(GB/T17824.1)、《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17824.3)、《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规模猪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GB/T32149),《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NY/T1568)、《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NY/T2077)、《种猪场建设标准》(NY/T2968),以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独立设计、建设不同功能区。 2.2.1围墙 围墙可以隔断猪场和外界的直接连通,需要具备防人、防鼠、防野猪、防犬猫等功能,要求实心、结实、耐用。可以用砖墙,也可以用彩钢板等简易材料建设。 2.2.2道路 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避免交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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