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实验室要充分考虑污物清理,避免实验室污染。主体为彩钢板、铝合金建筑材料。根据功能不同,各区需合理配置通风及压力控制系统,微生物室和细胞室增加洁净系统设备。实验室划分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具体配置和要求参见表2。 表2.实验室配置和相关要求
9.2非洲猪瘟监测 9.2.1早期发现 时刻关注本猪场各个环节猪只异常情况,一旦发现猪只精神沉郁、采食量稍微减少(排除饲料因素)、体温超过正常范围、皮肤发红、母猪流产等可疑症状,第一时间采样送检。 9.2.2采样 材料准备:准备长的棉签(15厘米以上)、医用纱布、自封袋、一次性注射器、防护服、一次性长臂手套、鞋套、大的塑料袋(或塑料布,用于包裹病死猪)、记号笔、记录纸、笔、甲醛溶液、Eppendorf管、拉链式自封袋、垃圾袋、录像机(手机)、手电筒、拖布、消毒药、火焰喷枪等。 样品类型:一是疑似猪只口鼻拭子。将每头猪口、鼻拭子收集于同一采样管中。二是病死动物的腹股沟淋巴结。突然死亡的猪只,由于血液及脏器可携带大量的病毒,建议仅采集腹股沟淋巴结,然后将病死猪包裹后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全血。用含有EDTA抗凝血剂的真空采血管,从颈静脉、前腔静脉或耳静脉抽取全血;如果猪只已经死亡,可以立即从心脏采血;偏远地区或者在无法冷链运输的时候,可由刺血针或无菌注射器针头从动物静脉等取血后,滴加到特制的吸水滤纸中完成干血斑样品的收集。四是血清。使用未加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从颈静脉、前腔静脉、耳缘静脉,或剖检过程收集血液样品。五是器官和组织样品。不推荐进行剖检采样,以便造成病原扩散。必须在保障生物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剖检,所有的猪器官和组织均可,但优选脾脏、淋巴结、肝脏、扁桃体、心脏、肺脏、肾脏及骨髓等。六是软蜱等媒介样品。手动收集、二氧化碳诱捕和真空吸引捕捉后,应让蜱保持存活或直接储存在液氮中,避免DNA降解。七是环境样品。生产区内,包括各区间猪舍内所有区间单元墙体、地面、风机、地沟、设备、水线、料线等;生产区外,包括出猪台、场区大门、料塔、下水道、员工宿舍、储物间、浴室、办公室、餐厅厨房、车辆、水源等所有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 包装和运输样品:采集好的样品应仔细进行包装,做好标记并送到实验室。运送的样品必须有足够数量的冷却材料(如冰袋、干冰),避免变质。样品应使用“三重包装系统”,保障运输过程中的生物安全,并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样品运输必须遵守农业农村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包装规范》等规定。 废弃物处理:采样结束后,做好尸体、场地、物品、个人防护用品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不同场点尽量安排不同的采样人员,避免交叉污染。 9.2.3病原检测 可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qPCR)、PCR等方法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核酸。 9.3处置及生产 9.3.1全面检测 若检测发现猪只阳性,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停止与生产相关的活动,检测其舍内所有相关猪只以及涉及的地面,防止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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