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点击: 次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畜牧兽医局 - 小 + 大
9.2 对需进入储存区的人员、物资和接触饲料的装卸人员、工具进行重点监控,接触饲料前应进行采取防护措施,如淋浴、更换衣物、鞋帽或穿戴隔离服等。直接接触饲料的,宜采样检测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操作。 9.3 对储存区、生活区以及接触饲料的工具、物资、人员、车辆进行定期消毒、监测,推荐2天1次。 10. 监测与记录 10.1 原料供应商采样监测 10.1.1采样频率。1次/周(视外部大环境情况调整频率)。 10.1.2 采样方法。地面样品使用4层纱布,用大面积采样器(夹布拖把,规格15×30厘米)在地面上推动擦拭,尽量增加采样面积;其他区域使用10×10厘米的纱布擦拭。 10.1.3 采样位点。大门口、地磅、原料卸货区、原料库(地面、包装袋)、生产区、成品库(地面、包装袋)、成品装料区。 10.2 进厂车辆采样监测 10.2.1采样频率。1次/辆。 10.2.2采样方法。清洗消毒静置后,使用浸有PBS缓冲液的10×10厘米纱布擦拭。 10.2.3采样位点。散装成品车辆:下料口、车顶、轮胎、驾驶室(司机手脚放置区);袋装成品车辆:车厢内、轮胎、驾驶室(司机手脚放置区);原料车辆:车厢、轮胎、驾驶室(司机手脚放置区)。 10.3 进厂物资及食材采样监测 10.3.1 采样频率。每次消毒后采样。 10.3.2 采样方法。进厂物资、食材经过熏蒸或臭氧消毒结束后,使用浸有PBS缓冲液的10×10厘米纱布擦拭。 10.3.3 采样地点。物资、食材表面全覆盖。 10.4 进厂人员采样监测 10.4.1 采样频率。内部人员:1次/周;外部人员:每次进入时(视外部大环境情况调整频率)。 10.4.2 采样方法。使用浸有PBS缓冲液的10×10厘米纱布擦拭 10.4.3 采样位点。头发、面部、手、上衣、裤子、鞋面、鞋底。 开展以上监测时,每次可以采用5—10个样品混样检测。 10.5 厂内环境监测 10.5.1 采样频率。1次/周(视外部大环境情况调整频率)。 10.5.2 采样方法。地面样品使用4层纱布,用大面积采样器(夹布拖把,规格15×30厘米)在地面上推动擦拭,尽量增加采样面积;其他区域使用10×10厘米的纱布擦拭。 10.5.3 采样位点。橙区:地磅、卸料区、办公区、生活区;黄区:原料库地面、原料外包装、投料口;绿区:制粒机平台、打包区、成品库地面、成品外包装。 10.6 散装原料 10.6.1 采样频率。1次/车。 10.6.2 采样方法。进原料仓前流管处安装连续性采样器采样或出杂口使用布条采样。 10.6.3 采样位点。进原料仓前流管处或出杂口。 10.7 袋装原料 10.7.1 采样频率。1次/批次。 10.7.2 采样方法。投料口安装连续性采样器采样。 10.7.3 采样位点。投料口。 10.8 成品 10.8.1 采样频率。1次/批次(每个料号一次)。 10.8.2 采样方法。使用浸有PBS缓冲液的10×10厘米纱布擦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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