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06 点击: 次 来源:国家卫计委 作者:佚名 - 小 + 大
4.3.2实验室确诊 4.3.2.1 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病理材料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4.3.2.2 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 1:100++及以上,或者患者病程持续一年以上且仍有临床症状者 滴度为 1:50++及以上。 4.3.2.3 补体结合试验(CFT)滴度为 1:10++及以上。 4.3.2.4 抗人免疫球蛋白试验(Coomb's)滴度为 1:400++及以上。 5 诊断原则 布鲁氏菌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比较复杂,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很难以某一种症状来确定诊断。 对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应结合病人流行病学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等情况综合判断。 6 诊断 6.1疑似病例 符合4.1,并同时符合4.2。 6.2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并同时符合4.3.1中任一项。 6.3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并同时符合4.3.2中任一项。 6.4隐性感染 符合4.1,并同时符合4.3.2中任一项,且不符合4.2。 7 鉴别诊断 主要应与风湿热、伤寒、副伤寒、结核病、风湿性关节炎、脊柱炎、脑膜炎、睾丸炎等疾病鉴别诊断,具体参见附录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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