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 _____省生猪“点对点”调运中南区审查表 编号: 申请企业全称 | | 法定代表人 | | 申请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计划调运时间 | | 数量(头) | | 非洲猪瘟检测结果 | | 生猪运输车辆车牌号 | | 接收屠宰场名称 | | 联系人 | | 接收屠宰场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申请人承诺:调出生猪已按要求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并检测合格, 使用的生猪运输车辆已按要求备案并符合运输要求,所提交的 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调运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申请企业为输出地拟调出生猪的养殖场。2.编号由“县级所在行政区域代码”+“4位数年份数”+“3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县级所在行政区域代码”按照GB/T 2260-2007执行。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一份由申请企业留存,一份随货同行备查,最后交输入地屠宰企业留存。 附表4: 入中南区生猪产品备案申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市、区) 申报单位全称 |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性质 | □国营 □中外合资(作)□民营 □其它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排污许可证号码 | | 定点屠宰证号码 |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号码 | | 产品种类 | □猪产品 □猪副产品 | 是否具备冷藏储运设施 | □是 □否 | 年屠宰量(万头) | | 预计年供 量(万头/吨) | | 经营方式 | □屠宰 □加工 □产销一体 □其他 | 屠宰生猪的来源 | □规模养殖场 □散养户 □交易市场(可多选) | 检测项目 | □瘦肉精 □非洲猪瘟病毒核酸 □其它 、 。 | 在 经营方式 | □批发(户名地址: ) | □直营(专卖店)(接收方户名地址: ) | □其他 (接收方户名地址: ) | 资质认证 (省级以上) | □HACCP认证 编号: 认证机构: |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编号: 认证机构: | □出口企业商检注册证书(证明)编号; 发证机构: | □绿色食品认证 编号; 认证机构: | □其它 编号: 认证机构: | 运输方式 | □公路 □铁路 □航空 | 运载工具 | □自备 □租用 | 备注说明 | |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地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验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在“预计年供 量”和“在 经营方式”的空格中填具体的中南六省(区)的简称,如在广东销售,填“预计年供粤量”和“在粤营方式”;2.在“备注说明”中可填进入中南六省(区)具体省份的指定道口或检查站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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