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国办《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吹风会实录

时间:2019-07-04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网、国新网    作者:曾诗淇 - 小 + 大

另外,你提到关于补贴的问题,国家对于因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而扑杀的生猪给予补贴,不论大猪场、小猪场,也不论猪场的所有制性质,在补贴政策上是一视同仁的,没有任何区别。在补贴操作层面,去年我们补贴结算是一年一次,今年我们进行了改变,缩短了结算的周期,现在是每六个月结算一次,大小猪场一视同仁是没有问题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杨局长,我们了解到,现在农业农村部近期开展了屠宰环节的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的两项制度的百日行动。能否介绍一下这些行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在生猪屠宰监管方面的工作打算?谢谢。

杨振海:谢谢您的问题。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环节,实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和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对切断病毒传播链条,打好非洲猪瘟攻坚战至关重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两项制度”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于4月中旬开展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用100天左右时间,卡住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按周调度、制表挂图、督促提醒,按月总结、对账销账等方式,做到“三清四明两解决”,“三清”指的是:屠宰企业基本情况清楚、非洲猪瘟自检情况清楚、官方兽医派驻数量清楚;“四明”指的是:专项行动任务明、“两项制度”进展明、政府和企业责任明、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去向明;“两解决”指的是:基本解决落后屠宰企业淘汰问题,基本解决官方兽医配备问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全面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每周调度进展情况,通报排名。6月中旬,对进展慢的5个省份,由国办督查室发函专门督促落实。截止7月1日,共向生猪屠宰企业派出官方兽医32931人,全国在产的6625家屠宰企业全部实现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百日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屠宰行业监管。一是加快《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度,加大对私屠滥宰的处罚力度;二是指导各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不达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屠宰企业予以关停;三是落实生猪屠宰厂主体责任,督促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和品质检验制度落实,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严格的处罚,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香港无线电视记者:想问一下越南那边有报道说他们的疫苗研发已经有进展了,我们想知道政府在有关非洲猪瘟的疫苗研发方面的进展,有没有最新消息可以公布?《意见》提出对供港澳生猪加强动态监控,我想知道的多一点,动态的监控是关于什么的措施?谢谢。

于康震: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大家都很关注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的情况。应该说在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前,中国内地有关科研单位已经开展了非洲猪瘟疫苗的有关研究,主要是在理论和技术资料的准备上,有了一定的人才和技术储备。非洲猪瘟发生以后,农业农村部积极推动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总体看,我国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非洲猪瘟疫苗研发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到目前为止在国际上也没有任何一种非洲猪瘟的疫苗被批准上市。疫苗研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对疫苗的生物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尽管我们有了好的起步,但成功研发出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非洲猪瘟疫苗任重道远。

从目前的进展看,一是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疫苗研发模式,加强产学研对接,有关科研单位与国内大型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签订了研发协议。二是明确了疫苗研发的主要技术路线。三是疫苗的实验室研究取得了积极进展。研究机构已经初步完成了自主构建的基因缺失疫苗候选毒株实验室阶段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我还要强调,非洲猪瘟疫苗的研发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一些技术瓶颈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下一步我们面临的挑战还很多,研制出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非洲猪瘟疫苗还要走很长的路。

你还提到生猪动态监管,内地供港生猪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我们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农业农村部会积极配合海关,加强供港生猪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压实供港企业防疫的主体责任,监督供港生猪的养殖企业要严把“六关”,即严把饲料关、入场关、生产关、出场关、运输关、人员关。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及时发布受疫情影响暂停供港注册企业的名单,要求各海关单位及时调整相应的监管方案,并严格落实监装、签封、凭证运输等现行有效的措施。

上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

下一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