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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会关于畜牧业话题之三

时间:2019-03-1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财政支持政策对无害化处理工作意义重大。以山东省为例,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到位,2018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9859412头,全省生猪饲养量为102128539头,全省生猪病死率为9.65%,能够做到对病死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而牛、羊、禽等其他畜禽品种因无相关支持政策,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难度较大。据统计,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牛1.7万头、羊7.5万头、家禽7012.5万只;全省饲养量牛763.05万头,羊5430.91万头,禽262463.31万只;测算得出,全省处理率为牛0.2%,羊0.14%,禽2.6%。按照畜禽正常的病死率牛4%,羊3%,家禽6%测算,大量的病死牛、羊、禽存在进入餐饮环节,造成餐桌污染,危害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加大发生人畜共患病的风险。

三、建议

一是建议财政部继续实施原财政支持政策,发展改革委对建设完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进行补助。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是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的惠民政策,目前,整个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情况并未发生改变,该财政支持政策改变会引发产业发展矛盾,建议继续执行原每头80元的支持政策。同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成效显著,以山东省为例,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将近15亿元,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的补贴标准,对建设完成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每个500万元进行补助。否则,现有财政支持政策改变,现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将难以为继。

二是建议中央财政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扩大到其他畜禽品种。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品种仅限于生猪(我省财政已将毛皮动物胴体纳入补贴范围),没有对牛、羊、禽等畜禽品种出台无害化处理支持政策,建议中央财政扩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对其他畜禽品种无害化处理也给予一定的补助。建议其他畜禽品种,按照1200元/吨或者可以折算成猪单位(每头80元)实施(30只蛋鸡、鸭或鹅、60只肉鸡、30只兔、3只羊分别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5头猪)补助。

三是建议修改《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国家标准,增加非洲猪瘟病毒核酸不得检出等内容。

删除4.1饲料用骨粉4.1.1中。“不得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骨加工饲料用骨粉。”的表述;删除4.2 饲料用肉骨粉4.2.1中,“不得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骨加工饲料用骨粉。”的表述;修改理由;因为即使发生疫病的动物废弃组织及骨经高温高压、蒸煮、灭菌、脱脂、干燥、粉碎后的产品,其所携带的病毒、细菌均会被彻底灭活。标准只需规定不得检出相关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毒、细菌即可。

德国、日本、台湾等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主要是用病死动物生产的。我们限制我国不使用发生疫病的动物生产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却迫使我们进口国外使用病死动物生产的饲料用骨粉和肉骨粉!这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行为?

建议请财政部牵头,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等协同办理。

全国政协委员马传喜:畜禽养殖废弃物要“变废为宝”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办法之一,但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副校长马传喜调研发现,目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渠道还不通畅,专业化处理利用能力规模普遍较小,因此他建议加大对有机肥生产推广的支持,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产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

畜禽废弃物有待资源化

马传喜说,我国各类有机肥资源折合成养分约7400多万吨,但实际利用不足40%“与化肥相比,有机肥存在肥效慢、体积大、施用不方便,农民对粪污肥料产品中的重金属、抗生素等问题还有顾虑,存在着不敢用的现象。”另外,马传喜还发现,有机肥生产、施用补贴等引导也缺乏政策支持。

  马传喜说,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总量达30多亿吨,畜禽养殖业排放物化学需氧量达到1268万吨,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6%。而目前专业化处理利用能力弱、规模小。“沼气发电产品价格没有竞争力,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刚刚起步。”马传喜说,现在规模化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企业经济实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都不高,第三方处理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也普遍规模小、服务能力弱。 

 要支持有机肥生产推广

马传喜建议,加大对有机肥生产推广的支持。“加快有机肥生产和推广,是打通农牧结合的关键。”马传喜算了个账,根据测算,每吨有机肥市场价在600~800元,“根据部分省的试点经验,每吨补贴200元左右,就能有效地调动广大农民的施用推广积极性。”  同时,马传喜建议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产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他说,目前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的规模,不得超过养殖项目用地的7%,且最多不超过15亩,限制了粪污处理和有机肥生产等资源化利用的发展。为此,他建议提高环保设施用地占比及亩数规模的上限。  另外,马传喜也希望推广资源利用新模式,“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关键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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