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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会关于畜牧业话题之三

时间:2019-03-1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蒋小松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禽种业发展取得卓越成效,良繁体系日趋完善,种业基础逐步夯实。但是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猪、鸡、牛、羊等畜禽品种和肉制品都受到国外进口的冲击;部分优良品种核心种源依赖进口,如全部白羽肉鸡祖代、大部分优质种牛精液和胚胎均从国外引进……这使得我国畜禽种业,没有一个产业、没有一个企业乃至没有一个品种能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我国应当加快禽畜种业发展,建立种业国产化和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一批大型畜禽种业集团和民族品牌。”

蒋小松认为,目前,我国畜禽种业发展虽然已经跨上了新台阶,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畜禽种业发展明显滞后。畜禽种业已成为制约我国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畜禽种业发展不能满足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需求,已成为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国家应该在政策上加大对畜禽种业的扶持力度,让畜禽种业在畜牧业发展道路上发挥巨大作用,推广培育优良品种。

为此,蒋小松建议,有关部委组织研究和拟定“畜禽种业发展和管理条例”,完善新时期畜禽种业发展政策和法规,通过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让禽畜育种工作持续推进、有法可依。全面激发畜禽种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生活力,提升我国畜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做大做强民族畜禽种业,为建设畜牧业强国奠定坚实的种业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关于继续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财政补贴支持政策的建议

我国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但存在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为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为贯彻国办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9月28日印发《山东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5〕41号),截至目前,基本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一、基本情况

全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四年以来,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建成以生猪、家禽为重点,兼顾其他畜禽,涵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达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和大型规模养殖场全覆盖,基本实现了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

山东省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82家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已建成10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同时配建收集暂存点1511个,运输车450辆。已建成的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78万吨/年。逐步形成以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有力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从2012年开始,财政部、农业部开展对规模化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2015年扩展到所有生猪散养户。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10元(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补助20元),市县财政负担剩余补助资金。2012年-2017年,山东省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977.456万头,落实省级以上补贴经费46081.6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184.328万元,省财政9897.371万元。

2017年底,财政部出台《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明确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原来的“根据处理头数据实结算”变为“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的“包干下达”。中央资金在我省补贴由原来每头40元降至每头不足30元,没有确切的补助标准后,地方财政配套积极性不高,无害化处理企业开始出现亏损。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是独立运营的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需要先行垫资收集处理病死猪,资金压力较大,造成部分企业运行困难,而目前无害化处理后产物附加值较低,企业运营压力很大,财政补贴资金是能够维持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因素,我省汇富盛以及浙江、江苏、湖北等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龙头企业已联合向国务院反映财政支持政策弱化导致相关问题,一旦财政补贴降低或没有,存在直接“关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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