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规范标准 > 文章

规模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时间:2019-03-0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第七章 日常清洗消毒要点(二落实)

为了规范规模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行为,最大限度杀灭病原,降低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隐患,特制定此要点。

1.基本要求

1.1 应建立清洗消毒制度,建立相应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1.2应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且运转正常。

1.3 应由专人操作清洗消毒,并做好个人防护。

1.4 应设有专门存放清洗剂和消毒药品的场所,保证清洗消毒药品充足。

2.消毒管理要求

2.1 应选择对非洲猪瘟等致病微生物杀灭作用良好,对人、物品、生猪及生猪产品危害尽可能小,不会腐蚀设施设备,对环境无污染的消毒剂,并定期更换。

2.2 消毒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得随意出入消毒区域,不得吸烟、饮食。

2.3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物品应严格实施分区管理,防止已消毒的物品被再次污染。

2.4 应对清洗消毒产生的污水和污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2.5 屠宰与分割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在用水位置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消毒用热水管出口处宜配备温度指示计。

3.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要求

3.1 设施

3.1.1 卸猪台附近应设有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区,面积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有方便车辆清洗消毒的水泥台面或者防腐蚀的金属架,应设有清洗消毒设备、自来水和热水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和集污设施,此区域只用于清洗生猪运输车辆。

3.1.2 应设有肉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区,面积与屠宰规模相适应,配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有自来水和热水管道、污水排放管道和集污设施。

3.2 设备

3.2.1 清洗设备包括扫帚、叉子、铲子、水管、高压水枪等。

3.2.2 消毒设备包括电动或者手动喷雾器、机动高压消毒机、火焰喷射枪、臭氧发生器等。

3.2.3 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性能,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消毒器械。

3.3 防护用品

3.3.1 屠宰企业要做好消毒人员个人防护。

3.3.2 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和防护靴等。

4.消毒药品要求

4.1 视消毒对象不同可选用不同类型消毒剂。

4.2 可选择酚类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次氯酸盐、二氯化氢)、过氧乙酸、季铵盐、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戊二醛、酒精和碘化物等消毒药品。

4.3 消毒剂的使用请参考附件消毒剂使用建议表。

4.4 消毒药品应及时补充,定期更换,以防产生抗药性。

5 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要求

5.1 进出场消毒

5.1.1 厂区车辆出入口应设置与门同宽,池底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

5.1.2 消毒池内放置消毒液,确保消毒效果,并及时更换。

5.1.3 出入口处配置消毒喷雾器,或设置消毒通道对运输车辆喷雾消毒。

5.1.4 车辆消毒时,应确保车身喷洒到位,车轮充分浸泡。

5.2 运猪车辆清洗消毒

5.2.1 应将运猪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做好清洗消毒前的准备。

上一篇:生猪运输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下一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非洲猪瘟防控生物安全手册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