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战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技术研究,研发快速、精准、便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技术、分析方法、标准物质和仪器设备,研究建立农产品等级规格品质标样和数据库。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和各大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研究岗位的设立,扩充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科学数据中心(分中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全覆盖和整建制研究能力提升,推动地方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规划项目。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公司、学会等积极参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进步。 (七)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1.推动法制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尽快实现与新的《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不断完善农业投入品、畜禽屠宰、监督抽查、质量追溯、风险评估、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等法规制度,配套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规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立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法律制度。 2.加强协作联动。强化与卫生计生、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部门会商研判和协同合作,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构建联席会商、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涉案产品处置等协作机制,联合开展重大问题调研、重大问题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动员和利用现有农业行政、执法、检测、“三品一标”、风险评估、科研推广等公共资源,聚焦重点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相互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3.实施社会共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信息,实现监管工作透明公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和农业征信体系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机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和行业自律,引导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兴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内容,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或发展意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评估、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管理、标准制修订和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追溯等财政奖补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夯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规范,细化责任分工,通过签订责任状、致函、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逐级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教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核评价。推动各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质量安全县创建、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业投入品执法、“三品一标”发展、例行监测、督导检查、条件保障和经费预算落实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优异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表扬。农业部将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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