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时间:2016-11-2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农业部 - 小 + 大

     1.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以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为基础计算。
  2.加工企业自建基地拥有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拥有自建基地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3.加工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量/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量。


         注:[]为五年累计增加数。
   三、主要任务
  (一)做优农村第一产业,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
  1.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立足实际,从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不同类型区域农业生产,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渔业和林下经济,推进农渔、农林复合经营。围绕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特色农产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产加销结合的产业结构。
  2.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稳步发展农业生产。在优势农产品产区,组织科研单位开展农产品加工特性研究,筛选推广一批加工专用优良品种和技术,促进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带动建设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
  3.优化农业发展设施条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支持农村公共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不断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将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强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

上一篇:邢台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下一篇:关于北方农牧交错带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