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管制度。加强省级行政许可专家审核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条件;加强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定、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工作,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简政放权、清理中介要求,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部级和省级示范创建,实现生产许可换证与规范验收同步审核;鼓励饲料生产企业建立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全程追溯管理。健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完善年度监测计划,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能力建设,强化检打联动和检防联动。 健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监管档案记录。以“瘦肉精”等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健全跨省案件通报协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快速预警机制。加强饲料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信用信息公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三)发展安全高效环保饲料产品 加快发展新型饲料添加剂。稳定提高营养改良型酶制剂生产水平,加快研发具有抗氧化、抗应激、分解霉菌毒素等特殊功能的新型酶制剂。开发具有耐酸、耐热等不同特点的微生物制剂,以及满足不同动物种类、不同生长阶段差异化需求的微生物制剂。加强药食同源类植物功能挖掘,鼓励提取工艺稳定、功能成分清楚、应用效果明确的产品申报新饲料添加剂。开发饲用多糖和寡糖产品。制定完善质量安全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引导新型饲料添加剂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研发推广安全环保饲料产品。集成氨基酸平衡配方、酶制剂、微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技术,发展改善动物整体健康水平的新型饲料产品,促进药物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促进畜禽粪污减量排放。按照修订后的《饲料卫生标准》严格控制饲料中的总砷含量,禁止添加有机胂制剂。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严格控制饲料中的铜、锌用量,防止超量添加。推动微生物发酵技术在饲料产品中的应用,开发全发酵配合饲料产品。开发与地方特色动物产品、功能性动物产品生产配套的饲料产品。加快发展宠物饲料产品。 构建精准配方技术体系。以主要畜禽品种为对象,完善动物营养需要、饲料原料营养物质消化利用率动态预测模型。以近红外光谱等技术为基础,完善饲料原料营养物质快速定量检测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针对饲料企业日常积累的实测数据建立收集、汇总和挖掘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支持、技术机构协调组织、饲料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精准配方技术示范。 (四)提升饲料加工水平 提升饲料加工装备水平。以专业化、大型化、自动化、智能化、高效低耗、绿色环保、安全卫生为导向,推动饲料加工装备升级。提高原料接收、粉碎、调质、膨化、膨胀、冷却、干燥、筛分、包装、码垛等关键设备的可靠性、使用寿命、智能化和自清洁水平。在饲料企业推广码垛装备等智能机械装备。提高饲料加工装备及其控制系统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降低使用和维修费用。 推广精细加工工艺。将饲料加工工艺学与动物营养学有机结合,按照细分品种、细分阶段、精细饲养的要求,构建适宜加工工艺及质量安全指标体系,推动饲料产品细分加工。适应饲料生产节能降耗的需要,改进粉碎、热加工等关键工艺。完善液态饲料、软颗粒、膏状等新形态饲料加工工艺。针对水分、粉碎粒度、混合均匀度等关键指标,发展饲料加工质量在线监测与控制技术。 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饲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鼓励饲料企业采用先进除尘工艺与设备,配备饲料生产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在生产许可现场审核、《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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