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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时间:2016-11-0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农业部办公厅 - 小 + 大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

层级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乡级

备注

核心任务 1.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指导、协调辖区内跨地区重大、复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3.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的评查。
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辖区内重大、复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3.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的评查。
4.市本级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1.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2.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
1.协助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2.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
 
能力
指标
1.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2.具备组织、指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
3.具备组织、指导、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
4.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
5.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1.独立法人机构,取得执法主体资格。
2.具备组织、指导、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
3.具备开展、指导、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
4.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
5.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2.具备组织、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
3.具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案件办理的能力。
4.具备监督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能力。
5.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
6.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1.协助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
2.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的能力。
 
设施
设备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传真机1台/报检点,复印机2台,碎纸机2台,信息化监管系统1套等)。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传真机1台/报检点,复印机2台,碎纸机2台,信息化监管系统1套等)。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包括台式电脑1台/人,打印机1台/2人,笔记本电脑1台/2人,便携式打印机1台/2人,传真机1台/报检点,复印机2台,碎纸机2台,信息化监管系统1套等)。 根据辖区内具体工作量配置。  
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1台/5人,摄像机1台/5人,投影仪1台/10人,录音笔1台/人,执法记录仪1台/人,笔记本电脑1台/5人,便携式打印机1台/5人,采样箱5个等)。 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1台/5人,摄像机1台/5人,投影仪1台/10人,录音笔1台/人,执法记录仪1台/人,笔记本电脑1台/5人,便携式打印机1台/5人,采样箱5个等)。 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1台/5人,摄像机1台/5人,投影仪1台/10人,录音笔1台/人,执法记录仪1台/人,笔记本电脑1台/5人,便携式打印机1台/5人,采样箱需满足工作需要等)。 根据辖区内具体工作量配置。  
业务
要求
1.配备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所需的执法单元。应定期开展动物饲养、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场点的动物卫生监督,保证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2.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100%;检疫合格出证率100%。
3.无害化处理监督率100%。
4.公路(航空、港口、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应保证配备监督检查必需的执法单元,实行24小时工作制。
动物卫生监督每个执法单元工作半径约为5公里,工作面积为75平方公里左右。每个执法单元每天巡查5个养殖场或10个养殖散养户。山区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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