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畜牧动态 > 政策法规 > 文章

农业部: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4-2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农业部 - 小 + 大

        (五)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在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上的应用,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农企对接,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集成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积造施用农家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六)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技术模式;选择“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示范区,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措施。提升植保装备水平,发展一批反应快速、服务高效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扩大低毒生物农药补贴项目实施范围,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逐步淘汰高毒农药。
        (七)推进养殖污染防治。各地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在种养密度较高的地区和新农村集中区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同时支持多种模式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生态循环水养殖及大水面网箱养殖底排污等水产养殖技术。
        (八)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加快地膜标准修订,严格规定地膜厚度和拉伸强度,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从源头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加大旱作农业技术补助资金支持,对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给予补贴。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加快生态友好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残留捡拾与加工机械的研发,建立健全可降解地膜评估评价体系。在重点地区实施全区域地膜回收加工行动,率先实现东北黑土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
        (九)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加大示范和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降低收储运输成本,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完善激励政策,研究出台秸秆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收储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扩大税收优惠范围、信贷扶持等政策措施。选择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启动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率先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十)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切实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在轻度污染区,通过灌溉水源净化、推广低镉积累品种、加强水肥管理、改变农艺措施等,实现水稻安全生产;在中、重度污染区,开展农艺措施修复治理,同时通过品种替代、粮油作物调整和改种非食用经济作物等方式,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少数污染特别严重区域,划定为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区。实施好湖南省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十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广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模式,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再生资源化。在“菜篮子”主产县全面推行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加大尾菜回收利用、畜禽清洁养殖、地膜回收利用等为载体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先进适用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模式。建立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逐步构建农业清洁生产认证制度。

上一篇:农业部: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下一篇:河北省动物强制免疫管理办法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