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化猪场建设的总则、饲养工艺与建设规模、建设面积、选址、布局、配套工程、设施设备、抗灾等。 本标准适用于存栏基础母猪200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畜禽规范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GB/T 17824.1-2008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 50016-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NY/T 682-2003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568-2007 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准化猪场 采用现代养猪技术与设施设备进行饲养和管理,实现安全、高效、生态、全年均衡生产,存栏基础母猪200头以上的养猪场。 3.2 基础母猪 已经生产出第一胎、处于正常繁殖周期的母猪。 3.3 净道 场区内用于健康猪群、饲料及其他投入品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 3.4 污道 场区内用于垃圾、粪便、病死猪及其污染物等非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 3.5 缓冲区 在猪场外周围,沿场区围墙向外≤500m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具有保护猪场免受外界污染的功能。 4 总则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5 饲养工艺与建设规模 5.1 猪群周转流程 执行GB/T 17824.1-2008第4.1条规定。 5.2 猪群结构 在均衡生产的情况下,标准化猪场的猪群结构见表1。 表1 不同规模标准化猪场猪群结构指标 建设规模(头/年) | 3000 | 3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以上 | 成年种公猪(头) | 4~6 | 6~12 | 12~24 | >24 | 后备公猪(头) | 1~2 | 2~4 | 4~6 | >6 | 基础母猪(头) | 200 | 200~300 | 300~600 | >600 | 后备母猪(头) | 12~24 | 24~36 | 36~72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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