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共同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确认生鲜乳收购站在生鲜乳中故意添加非法添加物的或一年内3次以上生鲜乳抗生素检测超标的,支持乳企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对生鲜乳质量不高的,共同加强指导和督促,提高质量。定期互相通报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预警。乳企要积极参与并支持生鲜乳收购站网络化视频监管系统建设和完善工作。 三、合作机制 (一)政策支持。共同争取国家和河北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协调解决壮大乳品加工企业和发展奶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信息沟通。及时沟通市场行情、基地建设、质量安全等奶业发展相关信息,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三)定期会晤。建立联络机制和定期会晤制度,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相关工作。双方确定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畜牧与草原处、××××××公司奶源部作为对接沟通的协调联络部门,建立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本合作备忘录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本合作备忘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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